4月5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演播厅,就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这一主题接受访谈。(4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肌体健康的必然要求。要害是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是违纪必究,治病救人,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关键是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基层该如何对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呢?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基层干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风”方面,所以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执纪也重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大量的反腐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四种形态”划出了管控“量变”、防止“质变”的路线图,监督执纪必须做到关口前移,对党员干部的问题发现在早、警示在先、处理在小,动辄则咎,既警示和教育干部悬崖勒马,又维护纪律和规矩的权威,促使良好政治生态养成。把纪律挺在“每一个第一次前面”,在基层干部第一次出现问题时,及时扯扯袖子,温馨提醒,第一次犯错误时,及时批评教育,让他们红脸、出汗。从而确保他们言行举止正确、不出轨。
让治“未病”成为常态。“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往往是从犯小错开始。基层,既是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又是党建的前沿阵地,更是党组织人才的储备库、端口。能吏腐败者常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我也曾经在基层干过、苦过、累过”,其言外之意不外乎就是表明他们是从基层一级一级干起来的,他们的官职是来之不易的。可为什么最后他们却走上了贪腐的道路?其根本原因就是“未病”没有得到及时医治,最终无药可救。“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严是爱,宽是害。“故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说的是严管与厚爱的辩证统一。“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也是一样的道理。基层干部虽然违规违纪相对“轻微”,但也必须严防“小贪巨腐”,因此,不仅要对他们温馨提醒,也要对他们加强教育,监督执纪宽严相济,确保他们始终始终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讲规矩,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守住党的前沿阵地,让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始终保持高度的灵敏度,在基层尤其需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第二种形态。(冯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