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老人”成为某种负面能量的代名词

2017年06月20日 14:36:41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张林彦 编辑:王梅芳

  近日来,网上有很多关于老年人的新闻,例如山东青岛出现老年暴走团,广场舞大妈抢夺篮球场、公交车上老人辱骂年轻人等新闻,针对这些现象,有些人甚至提出,老人是不是变坏了的想法,难道以后再提起“老人”就代表着一些不好的团体吗?

  首先,我们应该理性的去看待问题。无论是广场舞大妈也好,还是跳河寻死老人也好,这些都只是个别的,我们要正确看待一般和个别之间的关系,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行为从而否定全部。作为一名中华儿女,我们要牢记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谨记今天的胜利正是老一辈革命者用牺牲换来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建设者,我们更要看到在中国建设的过程中老人曾经的功绩。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有利就有弊,有好就有坏,而且事物也是在不断的前进,我们不应该因为事物不好的一面就全盘否定,总该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

  其次,我们要用辩证的观点去看待这些问题。俗话说,有因必有果。那么出现这些问题,是不是有其原因呢?广场舞大妈争夺场地,这体现的是老年人娱乐场所不够;公交车上老年人辱骂年轻人则表现出公交车上为老年人让座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当出现问题时,我们更多的不是指责,而是应该反思,以问题为导向,找到问题的根源,从而去解决问题,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再次,作为老年人不能倚老卖老,应该更加合理的运用自己的权利。老年人本身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是应该受到社会保护的。但是老年人在享受这些权利的同时,要考虑到作为一个社会公民,是不是也应该为社会、为其他人做些什么,而不是依仗自己年纪大,而肆无忌惮地扩大自己的权利,无休止地消费自己曾经的功绩。

  总之,在看待老年人问题上,我们要辩证地、理性地看待,不能用个别代替一般,我们要相信战争年代所塑造的人格是经得起任何考验的。同时政府和社会要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注,看到问题背后的实质,从根源上杜绝上述现象的发生。中华五千年的传统美德不可丢,我们要把尊老爱幼的旗帜继续传递下去,用实际行动去践行自己的义务。而作为老年人在享受社会保护、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社会献出微薄之力。(张林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