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来,在中国多个省份卫视等电视台之旅中,刘洪滨(“滨”有时写作“斌”)先后以北大专家、蒙医第五代传人、祖传老中医等身份现身推荐各种药品、食品。2017年,刘洪滨现身推荐的最新药品是《蒙药心脑方》和食品《祝眠晚餐》。6月21日上午,澎湃新闻分别致电北京大学、吉林省人民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上述三所机构均表示:查无此人,无论刘洪滨还是刘洪斌。
面对这样的结果,有关各地的卫计委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怎么办?是继续装聋作哑,还是立即依法查处冒牌著名医学专家刘洪滨或刘洪斌,就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如果监管部门行政不作为,纵容包庇刘洪斌和刘洪滨这个冒牌“著名”医疗专家,那就是失职和渎职犯罪。
然而,刘洪斌和刘洪滨红遍大江南北的省级卫视医药广告宣传,恰恰证明各级新闻媒体和卫计委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难咎其责。没有依法履职尽责,那就是违法犯罪行为,那就必须依法问责。
众所周知,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暴露的问题是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法律面前、无法保证人人平等。这说明,各级地方的职能部门没有按照党纪国法行使手中的监督权力。所以,非法行医和非法推销药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可以说,某些省市自治区的卫视直播节目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可以说,某些新闻媒体是在带头违法经营广告宣传,这种既不道德而又违法的行为理应受到依法问责。然而,各省市自治区的卫视节目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执法者谁也不肯得罪新闻媒体。所以,监管者便成了助纣为虐者。
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先生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这说明,法律和道德是法治社会不可缺少的两个轮子,少了哪一个都不行。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的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刘洪斌和刘洪滨的虚假医药宣传,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这些职能部门都依法拥有权倾一方的执法权力;而且,有关省市自治区的卫视宣传部门都在利用自己的特权非法盈利。但是,他们却没有把权力用在依法保护百姓利益方面,而是用在了歪门邪道上。
因此,在责任追究中,必须先从监管职能部门下手。只有扭住监管职能部门的“牛鼻子”,才能使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位。否则,一旦监管部门懒政,法律法规就会变成一文不值的废纸。所以,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如何把责任追究转变成常态化。而且,必须针对某些监管部门的失职与渎职行为随时展开责任追究。只有让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永远在路上,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行政不作为,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杜绝医药行业的虚假广告宣传;只有依法行政,不徇私情,坚决依法打掉利益保护伞,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才能得到依法保护。(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