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苏轼《陈公弼传》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义勇发,不计祸福。”见义勇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即便是经历了沧海桑田,斗转星移,这种崇高的品德始终绽放着光芒,给人以鼓舞。.
近日,四川省就表彰了一批见义勇为的个人和集体,他们是中华美德的传承者与践行者。尤其是在当下,我们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更需要这样的精神力量来鼓舞全体社会成员踏实奋进、勇往直前、敢于奉献。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见义勇为个人和集体的标杆作用是巨大的,不仅表现在他们舍己为人的具体感人故事中,更体现在对社会风气的引领上。其实,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一次小举动,就能传递社会的正义之气。
表彰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的初衷,也是为了传播这种正义之气,提升社会正能量,宣传他们的优秀品德,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争当正义先锋的风气与氛围,促进全体公民主人翁意识的提升。
当然,表彰只是传播他们可贵品质的开始。而接下来,就是我们需要从他们的感人事迹中汲取更多的营养,完善各项鼓励见义勇为行为的举措,使得见义勇为个人和集体得到更多尊重,成为人们的道德榜样,从而推进良好社会新风的塑造,让见义勇为者成为新时代社会成员扎实做好自我工作的“引擎”。(徐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