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山西太原一盲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车遭拒”的视频,在网络大量传播。4月27日,太原公交集团公司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此事,该公司运管处处长张清河称,视力障碍人士持有效证件可带导盲犬乘车,并将加大对驾驶员培训力度。
不得不说,在舆论的关注下,这样的处理结果让人欣慰。导盲犬是视障人士的眼睛。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已作出明确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从舆论反馈看,大家都在担忧安全问题,就此看,导盲犬进入公共交通,虽有法律支持,但落地实行难度不小。
首先,导盲犬作为工作犬受过严格的训练,远不同于普通宠物犬,公交不应该拒绝导盲犬,残疾人是最为需要受到帮助的人群,原本生活就不便的他们,好不容易迎来了第二双眼,却被公交车冷漠拒绝,这不是简单的乘车问题,这关系到残疾人的权益和自尊,既然有明确的规定,公交就应该遵守,为残疾人提供便利。
其次,视力障碍人士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车,只需查验残疾人证和导盲犬工作证即可。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便利。对待特殊人群时,更应该表现出宽容的心态。在相关法律出台的前提下,仍发生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让人寒心,从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对特殊人群仍缺少足够的关怀,希望服务行业能够对导盲犬提高认知度。它们温顺、聪明、安全、稳定、体形适中、无攻击人的倾向,训练合格后能够带领视力残疾人出行,躲避障碍物、车辆,引领主人安全到达目的地,是人类忠实的助手。
其实,让政策有温度,只需要相互理解,加上相关的保障措施,让社会真正接纳“导盲犬”,让视障人士心不“盲”。(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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