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老小区,憧憬新生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要把好事办好,让“老小区”改出“新生活”。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让城镇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的同时,“保民生”“扩内需”“稳投资”的作用与意义极为明显。有数据显示,全国有老旧小区近16万个,涉及居民超4200万户,建筑面积约40亿平方米。需综合改造的老旧小区投资总额可达4万亿元,如改造期为5年,每年可新增投资约8000亿元以上。可以肯定地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紧连着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体现着国家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把这一工程做到既有“面子”更有“里子”,不仅需要花大力气、下大投入,还考验着良心、智慧和能力。在前期试点、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支持政策等,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下了“启动键”。但在落实过程中仍然需要在惠民生中扩内需、育新机上求效、求质。
读懂民生需求是关键。改造重在改出生活新体验、新满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绝非“给建筑穿衣戴帽”那么简单,而要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下足“绣花功夫”。明确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改造内容,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同步推进实施养老、卫生、托育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正是为了实现“好看”更要“好住”,确保过好“民意关”。
借势拓展发展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的增长点就在我们身边,蕴含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当中。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这一过程中,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以及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等,都蕴藏着扩内需、稳增长的巨大空间。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造任务,提出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组织保障。唯其抓紧抓细抓落实,方能把握机遇开新局,真正让“老小区”改出“新生活”。(段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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