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部“神书”《平安经》火了,先后被多位微博大V转发,并且放出了这本书具体内容的截图。在网上曝光的书页中,全书以“平安”组词,包含“男性平安”“女性平安”“初生平安”“满月平安”等等。引发关注后,吉林省公安厅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平安经》的创作系副厅长贺电业余时间的个人行为。
在世界范围内,我们看到过用标点符号写的书,用圆周率写的书,就是没看过“名词+平安”写的书。若说它是宗教经文,由政府官员撰写显然不合适;若说它是儿歌诗文,可实在找不到平仄押韵;若说它是行为艺术,又看不出多少思想内涵。《平安经》的槽点太多,以至于令人难以“吐槽”。
不可否认,公民有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可出版书籍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近些年,有关部门屡出重拳,严控出版质量,2020年全国出版社书号再次缩减15-30%,图书出版已难上加难。试问,在当前的出版形势下,为何像《平安经》这样内容质量不过关的书籍能出版问世?
《平安经》火了后,人民出版社官方微博立即发文称,从未出版《平安经》一书,也从未同意与任何单位联合出版该书。令人关注的是网曝的《平安经》照片中,该书的另一家出版社为“群众出版社”。据了解,该出版社隶属于公安部。结合作者贺电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身份,令人不由猜想其中是否有“内部优待”的可能?
出版一本奇葩的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背后可能涉及的“雅腐败”。众所周知,出书后,作者可以通过收取版税或直接卖书,获得经济收益。以图书作者身份为起点,还可以加入文联作协,参加文化活动,取得难以估价的“无形资产”。作为一省公安厅的副职领导,即便自己不主动推销,在权力的蒙荫下,也难保有人借书攀附!
“平安”是实实在在的社会标准,不是“画符念咒”。即便把“平安”二字编成歌唱成经,贴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也换不回来真正的平安。组词结构的《平安经》恐怕连教育儿童读书识字的作用都起不到。想不到竟然还有人将其奉若圭臬,上网上报地吹捧,流露出一股“沐猴而冠”的可笑感,而背后则是妥妥的“形式主义”思维及吹吹拍拍之风。
现今最需要查清的是《平安经》是否属于合法合规的出版物?出版之前是否经过质量审查?出书之前,是否已向党组织向纪委报备?读者购书看得不仅仅是作者和内容,还有作者背后的组织。党员干部出书不仅仅是个人行为,它直接涉及党和政府的声誉,在监督和审查上绝对不容马虎!(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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