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9时40分左右,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有关专家表示,此次襄汾饭店坍塌事故,再次将农村自建房安全问题,特别是从自建房发展到人员聚集的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和保障问题,暴露无遗。
农村建房五花八门,大都是“我的地盘我做主”仅凭业主个人爱好而建。建房无设计、建筑工人是“土师傅”、管理弱化等问题,导致房屋质量无法保证,存有安全隐患,安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兹事体大,不可不察。
然而,令人忧心忡忡的是,有的农村的自建房大都缺乏报建手续;有的建筑装修的工人大都土生土长、无师自通;有的无规划设计,即使有规划设计的也大都不合理,住宅使用功能上存在先天不足;有的缺乏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正如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阳所言,个人建房时有审批,但只针对宅基地面积的审批,至于在宅基地上怎么盖房子,审批和监管都没有,只有一些村规民约规定,如不能盖太高挡住邻居阳光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此次襄汾饭店坍塌事故,再次将农村自建房安全问题,特别是从自建房发展到人员聚集的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和保障问题,暴露无遗。事不宜迟,必须正视农村自建房变身人员聚集的经营场所安全问题。因为山西住建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农村房屋建设存在一些政策空白,所以,首要的是,必须加快制定针对农村建筑活动监管法律法规。其次,必须加大对农村建房装修和房屋监督管理。尤其是虽然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禁止农民将自建房用于经营用途,但实际用途变更后,就必须办理安全、消防等许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和标准,乡村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农村自建房,安全问题是绝对不能忽视的,因为人的生命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但愿临汾“8·29”重大坍塌事故能能够引发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对“农村自建房变身人员聚集的经营场所,安全谁来保障?”的重视。(童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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