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干部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鞭策作用和激励作用,是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基础环节,也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地方科学发展的“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科学量化指标设置。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坚持统筹兼顾,科学量化合理设置的原则,体现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要突出差异化要求设置考核指标,根据干部工作性质特点、岗位职能职责、职务职级等不同,科学设置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确保既满足一般需求,又兼顾到个别要求,有效防止指标设置“一锅煮”“一刀切”问题。着力提高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就业、住房保障、困难群众救助、环保等打基础、增后劲、惠民生、利长远的指标权重,同时,在考核过程中对量化的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等重点指标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与代价,还要看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特别要注重验证数字真伪,防治假数字,注意考量重大项目工程质量效益,防治“盆景工程”“形象工程”。
考核角度全面覆盖。完善建立“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全方位、立体式、多视角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准确度和精确度。将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有效贯通,把全覆盖走访调研、年终考核、专项考核以及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有机结合,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通过信息化手段,运用“制度+科技”,建立干部大数据平台,动态了解干部情况,有效解决评判干部“不实、不深、不透、不全”问题。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看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也看民主测评、党委委员评价、主管领导评价等情况,从“生活圈”和“社交圈”、群众口碑等方面考核识别,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干部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作风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做到知根知底、知长知短。
正确运用考核结果。考核的目的在于区分优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整体素质,形成争先恐后、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明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戒、职务升降任免、预算管理、编制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坚持正向激励、层级激励、差异化奖励和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实现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进一步强化对绩效考核不合格干部的处理措施,体现“让实干者实惠”的工作理念。同时,建立澄清保护机制,从严查处在干部考核中造谣诬告、恶意中伤、打击报复和污名抹黑干部的行为,为勇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只有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才能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真正把思想集中到干事、创业、为民上来。(腾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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