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太阳鸟时评:依法治国步伐铿锵,标注法治中国建设新高度

2020年11月18日 15:05:3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崔凤娇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立足高远、求真务实地勾勒出中国中长期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重要途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实现国家现代化离不开法治化,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分组审议到法治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从维护社会主义价值观和思想道德准则,到促进和保障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到维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无一不展现出中国法治的不断进步。今天的中国,伴随着法治建设的实践更加丰富,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力量日益深入人心,为建成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中国”建设是党的重大决策,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举措之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具象的,必须把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贯穿到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党的领导在法治领域全覆盖,让法治中国建设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时代性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彰显了坚持党的领导产生的蓬渤生机,凸显了思想引领的强大力量,党始终立足于不同阶段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作出战略部署调整,以立法先行为原则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持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实现在法治中国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坚持党的领导,把法治理论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立于时代潮头,与时俱进的科学实践,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鲜明的特征,具有时代全局性、前瞻性、导向性。

  把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法治为民而生,为民而治,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法治中国建设,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融入到法治建设中,突出人民的主体性,在高效法治实施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法治中国的主体是人民,进入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换句话说,现阶段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具有更多的向往,人们期待一个民主、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因此,我们要把人民对于法治的追求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唯一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的愿望、维护人民的权益、增进人民的福祉。“法治中国”建设也要依靠人民,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法治体系完善过程中,要汇聚人民之智,倾听人民之声,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让法治充满“人性”,成为人民的向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备条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最终的目的是建成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路线,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把依法治国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进入新时代,为了适应党和国家发展要求,将新思想新理念融入到依法治国当中,不断深化法治实践,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成为“法治中国”建设新指南。全面依法治国,要以法为纲,以治为要,“十四五”规划既定,我们要把握重点方向和思路,依靠法治推动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方针,依靠法律治理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保持战略定力,将法治蓝图在神州大地全面铺开,让法治的光辉洒满神州,让一个全民守法、全民依法的“法治中国”成为一种现实。

  “法者,治之端也。”从经济发展到社会民生,法治的作用日益凸显,实践证明,唯有法治才能夯实强国根基。伴随着“法治中国”建设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巨轮乘风破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景已跃然纸上。

  (作者: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