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凌晨,石家庄市纪检监察官方微信公布消息,藁城区政府副区长、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冯志强,藁城区增村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家佐村包村干部聂潇男,刘家佐村党支部书记孙国辉等人,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1月7日,中国网)
国家公职人员,要么是纪律监督对象,要么就是监察对象,全部在纪律监督的覆盖范围之内,都应该牢记肩头责任、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尽责,更须谨记失职失责必然会有问责追责之鞭落到自己头上。
通报中,有3名同志因为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导致村内一名阳性核检村民外出,在4天后这3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他们被问责追责,一方面却因履职不力,造成一定范围的重大不良影响,既影响辖区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还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是主观的错误造成的客观损失,另一方面,彰显了党纪是长了牙齿的条文和严厉问责的速度力度。
首先来看,作为一名区政府安排的联村开展疫情防控组织指挥领导,藁城区政府副区长、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冯某强却因“安排部署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原因,导致所联系村出现一名一名核酸检测阳性村民失控外出就医问题,纯属政治敏锐性不强,领导责任不落实,作为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竟然犯下这些低级错误,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毫不冤枉。
其次,藁城区一名包村干部聂某男,原本应该承担起第一书记、第一指导员职责,将全村疫情防控牢牢抓在手里,组织好党员干部立即实行联防联控,该检测的检测,该隔离的隔离,勿使一人脱离封闭监管之外,但一名阳性核检村民却在眼皮下外出,突显包村干部执行力不足,对疫情致命危险性重视不够,包村工作不能完全尽职履职,被处分在情理之中。
再次, 刘家佐村党支部书记孙某辉,是村党支部的第一负责人,是村全体党员的“领头雁”,应该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和基层战斗堡垒的要求,在上级的安排部署下,狠抓落实力,确保全村疫情防控不走过场。但该同志却犯下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细致、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及时,对个别外出村民行踪不掌握”的错误,直接暴露出责任心不强、党性原则不强、执行能力不强、组织能力不强、政治敏锐性不强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在意料之外。
“知耻而后勇”,对于犯了错误的干部来说,错误是痛心疾首的,但只要肯改正,我们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他们有“戴罪立功”的想法,我们也要给他们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让他们牢记深刻教训,在亡羊补牢中回炉再造、“戴罪立功”。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根据一年来的疫情防控常识来看,今冬明春由于气温低,是新冠肺炎疫情的高发期,唯有严加防控方可消除疫患。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保持高度戒备,担当尽责、尽职履职、积极作为,组织所有流动群众、愿意检查群众悉数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执行检测标准、严厉管好国门、严格执行应急隔离措施,全面收治患者,将疫情彻底控制住,以积极作为捍卫广大民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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