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3月21日有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的情况,北京市延庆警方会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3月22日《新京报》)
八达岭长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3人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纯属咎由自取。笔者认为,破坏长城等文物古迹就该动真格严惩,这也是一堂警示课,警示广大游客莫以身试法,受到法律制裁。
不到长城非好汉。长城作为人类历史上的建筑奇迹和无与伦比的文化景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和华夏文明的灿烂瑰宝。登长城是许多游客到北京的必选“动作”,然而,一些不文明行为却对长城造成破坏,如少数游客喜欢在长城城墙上留下“墨宝”,乱刻乱画“某某到此一游”等内容,不仅有碍观瞻,也对文物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果任由游客的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泛滥,长城文物或许就会毁在不文明游客手上。因此,保护长城当从杜绝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开始,动真格依法严惩,就显然十分有必要。
2020年4月,《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正式出台并实施,惩戒办法适用对象包括对长城主体和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及其它相关文物造成破坏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惩戒办法规定,对刻画、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的行为,将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也就是说,这3人除被政拘留并处罚款外,很有可能还被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今后再也登不了长城,做不了“好汉”,更没有机会伸出黑手破坏长城文物了。2018年12月,文旅部出台《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加大对不文明游客的联合惩戒力度。而一旦游客因为不文明遭遇联合惩戒,在社会许多方面将处处受限制。可见,文明旅游才是游客的“通行证”,不文明旅游必将成为出游的“绊脚石”。破坏长城文物者被严惩,还将被八达岭长城景区拒之门外,就是对一些不文明游客下达的“逐客令”。此事件警示意义在于,提醒广大游客登长城做“好汉”,首先必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游客。
文物古迹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大家共同保护。期待少数游客不要再对文物古迹伸黑手,让文明旅游成为一道最美的风景。
作者:丁家发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