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迹上留名涂鸦要严惩重罚

2021年03月24日 15:53:00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潘铎印 编辑:崔凤娇

  据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官方微博消息,针对3月21日有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画损坏文物的情况,延庆警方会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3月23日《河南日报》)

  又有人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据媒体报道,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划,被网友及相关媒体曝光。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案。经初步调查,视频中拍摄的游客刻画行为发生时间为3月21日13时许,地点位于北三楼至北四楼之间,初步判断游客使用的刻画工具可能为钥匙、铁丝或其他尖利物品,刻画内容为游客姓名。

  长城作为我国首批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之一,备受关注。然而,在长城城墙上刻字的新闻,屡见报端。2020年3月24日,八达岭长城景区恢复开放首日,就有游客拿钥匙在长城城墙上刻字,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据了解,刻字游客系未成年人,工作人员事后对其进行了教育;同年4月6日,在八达岭长城南二楼半处,一名男子在墙砖上刻字,另一名男子望风掩护,被巡逻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事后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违法人员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文物古迹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大家共同保护。但现实中,游客 到旅游景点参观文物与名胜古迹,信手涂鸦却成为顽疾,个别人甚至故意损坏文物。从八达岭长城到敦煌壁画,从杭州西湖到四川峨眉山,我国的大量文物、名胜古迹被游客以刻字、涂鸦、踩踏等方式损坏,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一些人缺乏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源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更重要的是惩罚过轻,导致一些文物古迹频遭“黑手”刻画涂鸦。

  文物古迹上留名涂鸦要严惩重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有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承载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文物、名胜古迹,是独特的、不可再生的、难以修复的历史遗产,一旦被损坏,就要花很大的代价去修复,而且无法修复如初。对故意损毁的行为要严惩重罚,损毁国家重点文物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惩罚性赔偿。唯有惩罚性赔偿,健全索赔保护机制,对主观恶意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进行加重制裁,才能解决高昂修复费用的问题,加重恶意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法律更具威慑力,从而更好地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

  破坏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行为是一种不文明的旅游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增强人们对文物和名胜古迹的敬畏心,提高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自觉性。游客要加强文明修养,提高文明旅游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让我们的文物和名胜古迹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和更大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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