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文物真实性和历史文化遗产尊严,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守土尽责,发现问题敢于发声,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及时叫停可能造成丑化、异化文物的项目,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4月14日中国经济网)
近年来,一些地方或为提高知名度,或为吸引游客流量,斥重金复制或仿建著名文物。实际中,天安门、长城、故宫、兵马俑等是常被山寨的热门景点。纵观这些山寨文物,有些是打擦边球,以“再现历史”“重建文物”之名大拆大建;有些是挂羊头卖狗肉,影视城、文旅项目都成了山寨文物的幌子;还有一些则是赤裸裸的造假,用粗制滥造的假文物打造吸引游客的真景点。
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见证,是人类技术和文化的结晶,是人类创造活动的实物遗存。我国是享誉世界的文明古国,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创造了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文物的背后是敬畏历史,而无视历史文物背后文化血脉的肆意“克隆”,是对文物真实性和尊严的践踏。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就是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是对社会共同记忆和利益的保护,也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如此肆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该停了。由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布关于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的通知,以维护文物真实性和历史文化遗产尊严。每一件文物所代表的既有建造时的文化内涵,也有特殊时代的烙印,尊重历史、保护文物,我们要尊重历史留给我们的精华,传承文化精粹,保护历史文物。
刹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以山寨文物吸引眼球、招揽游客,无非是为发展地方旅游业,拉动经济增长。但一些地方兴建山寨建筑、粗制滥造文物,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更是这些人造景观和山寨文物歪曲历史,对历史文化进行错误解读,造成不良文化影响,一些有形无魂的假文物,传播的是失真信息,干扰历史文化传播,误导公众的历史文化认知,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尊严,甚至影响国家文化和旅游形象。
文物承载着民族的历史文化,不可“移花接木”,更不可“山寨戏说”。面对屡禁不止的“山寨”乱象,亟需完善文物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傍名人、名建筑名号及山寨文物划定红线,以弥补现行法律法规对文物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让对随意复建或仿建历史文物、对文物外观权拥有者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严峻的法条刹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斩断山寨“捷径”,接续历史传承,维护文物的真实性。
保护文物的原真性,政府部门要承担起保护的责任与担当。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景区开发建设和管理运营单位增强文化自觉,扎根本土、挖掘和认知自身的地方文化特色,通过创意与重新构建地方文化生态,依托地域特色文化文物资源培育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位,打造出更多体现文化内涵、人文精神的特色旅游精品,科学利用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文物旅游,避免落入攀附历史文物古迹的窠臼。(潘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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