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据介绍,此次提请审议的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坚持保护第一、促进合理利用、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强文物追索,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此举对于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众所周知,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物质遗存,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也是滋养文化传承发展、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深厚根基。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恢弘大气的秦兵马俑、流光溢彩的唐三彩、映照古今的甲骨竹简、实证文明的三星堆、精彩纷呈的敦煌壁画……这些灿若星辰的文物典籍遗产,承载着民族文化记忆,蕴藏着民族精神基因,在历史云烟里铭刻辉煌的过去,在时代传承下见证精彩的现在,在历久弥新中孕育美好的未来,形成了独具特色、博大厚重、内容丰盈的价值观念和文明体系,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更立体展现着盛世中华的万千气象。
树高千尺总有根,江河万里总有源。文物是灿烂文化的实物象征,蕴藏着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创造力、生命力、想象力,保护文物就是传承中华文明,就是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文物工作者坚持保护第一,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建立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组织实施1500余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相继竣工完成长江三峡文物、西藏重点文物等一大批重大文物保护工程,联合出台涉文物犯罪法律适用意见,协同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一系列重大举措、务实行动推动我国文物保护整体状况不断改善,文物安全形势日趋平稳,为文化传承发展注入了连绵不绝的生机与活力,也倍增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文物保护,既需要“守正”,更需注重“创新”,才能使文物事业既守得住也能活起来,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我们欣喜于看到,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一批批文物保护与利用相得益彰的成功案例竞相涌现。譬如,山西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由实体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转变,文明守望工程在全国率先推广并深入实施,成功打造出保护文物的“山西样板”;又譬如,湖北各地博物馆借助网络“走出去”,历史文化景区开展研学旅行、体验旅游,文创产品蓬勃兴起,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再譬如,福建强化数字赋能,将更多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文物主题游线路,培育发展文创产业,加强文物全媒体传播,让人民群众更好地领略文物风采……这些鲜活的案例、丰富的实践,是新时代全国文物系统坚持把文物保护好、修复好、利用好,实现文物“活起来”“火起来”的生动注脚,也推动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中华文脉永续传承,永无止境。
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更好统筹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需加快构建党政主导、全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文物保护法治化,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更加有力地实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运用法治力量推进文物工作改革创新,严肃查处破坏文物行为,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不断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另一方面,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让更多识文物、爱文物、懂专业、有情怀的青年人才投身于文物保护事业中来,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文物工作队伍。此外,还应大力宣传党的文物保护方针政策、文物行业先进典型等,不断增强全社会珍视文物、爱惜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守护文化瑰宝、守望中华文明的良好局面和浓厚氛围。
重器凝万古之志,典籍汇千载之思。方寸之间越千年,文物不仅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也是一种熔铸了深沉家国情怀的精神符号,是时间和历史的伟大见证。奋进当下,充分彰显文物在文化传承发展中的独特优势,更好发挥文物实证历史、传承文化、传播文明、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新的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我们就一定能走向中华文化传承发展、守正创新的美好未来。
作者:付云
四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