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太阳鸟时评:突发事件舆情处置是对干部化解风险本领的一次检验

2024年07月05日 10:38:17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婧蓝 编辑:文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日前修订通过,将于今年11月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具有偶发性、破坏性、状态失衡性等特点,一旦处理不当,就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让媒体采访有法可依,既能让真相跑在谣言前,也能让群众了解来龙去脉,不断章取义,进而发挥舆论正确导向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全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生态发生了显著而深刻的变化。快速传播的信息既能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突发事件,也容易导致一些“蹭热点、博流量”捕风捉影、随意捏造的信息呈现爆发式增长。一旦让谣言占领舆论主阵地,后果将不堪设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强调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增强干部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就是对干部化解风险本领的一次检验。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让新闻采访照亮每一个“角落”,及时回应公民呼声,保障老百姓知情权,客观讲清事件全貌,厘清前因后果、利害关系,才有利于减少误解误判,从而更好地凝聚共识,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生态。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新闻媒体应对突发事件采访提供了法治支撑,也规范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大事。地方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应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及时“发声”、敢于“发声”、理性“发声”。只有这样,才能练就新时代需要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让党心与民心更相通。

作者:婧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