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入罪
作者:毕传国 编辑:王梅芳

6月1日起一批新规施行 贩卖50条个人信息可入罪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可入刑、新媒体纳入互联网新闻管理范畴……6月1日起,《网络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一批影响市民生活的新法规将施行。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入罪10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等。(5月30日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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