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传媒联盟面向来自100余所高校的605名应届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5.7%的受访者表示曾在找工作时受到过不公平的对待。(6月5日《中国青年报》)
性别歧视已经不是新闻,985、211成固定标签几成招聘规则,颜值、户籍乃至属相、星座等不可控因素,竟也成被拒因素,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路上正在遭遇着花样繁多的歧视性招聘要求。媒体报道,有企业在招聘时有“五不要”:简历丑的、研究生博士生、开大众的、信中医的、黄泛区及东北人士,奇葩条件,让人防不胜防。
消除各式各样的就业歧视,需要补法律这颗钙。我国“劳动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凡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然而,比较尴尬的是,虽有法律条款和规定的明文禁止,但相关企业受到的处罚却少之又少,更多的是靠社会舆论的抨击;而且,公开的就业歧视虽然逐渐减少,隐性的就业歧视却依然盛行,这进一步增加了对就业歧视认定的难度。所以,在法律上确定一个可操作化的歧视认定标准,提高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能力,让法律强力矫正的作用充分发挥,就非常必要。
消除各式各样的就业歧视,需要补政策这颗钙。以性别歧视为例,用人单位不愿招聘女性,是因为在女性的生育等方面负担的成本更高。有人计算,招聘一个女性员工,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负担在10万元以上。如此沉重的负担,企业自然不愿意独自承担。建立更加合理的社会分担机制,显然有利于解决招聘中的性别歧视。安居才能乐业,许多城市对户籍的限制较严,再加之限购政策的出台,这些因素,必然传递到用人单位的招聘上。因此,要消除就业歧视,政策就要更加公平和完善,减轻企业负担,给人才的合理流动创造空间。
消除各式各样的就业歧视,需要补高校办学特色的钙。凡是存在就业歧视的招聘,必然是人才供大于求的行业和单位。人才供大于求,或是趋势,但是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如同高校的办学一样,千校一面,万生一色,却是不争的事实。面对大体一致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自然难免任性。如果高校能办出自己的特色,培养出来的人才各有所长,也是有助于消除就业歧视的。对于求职者来说,也是如此。如何增加自己的能力,让自己与众不同,这也是应该思考的问题。
花样就业歧视是就业公平得的软骨病,只有从多方面补钙,才能让其真正硬起来!(关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