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抄袭也是“作风病”

2017年07月05日 16:46:24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杜才云 编辑:王梅芳

  7月3日晚间,针对“陕西延安一县委书记疑抄袭新华社文章”一事,延安富县县委知情者向中新网记者透露,当地官方已着手介入调查。(7月4日,中国网)

  有人形容,写文章像生孩子一样,要肚子里面装的有,才生得出来;肚子里面没有“货”,再怎么也生不出来。

  的确,写文章是一件“苦差事”,基于创意,有所启发;基于学识,有所认知;基于阅历,有所感悟。写了又改,改了又写,几经推敲、反复斟酌以后,方敢放心发往编辑邮箱。

  但是,有一些人自己不愿意在写作方面下功夫、动脑筋,硬要把别人的思想占为己有,这些人就是古代所谓的“誊文公。”可见,抄袭乃是古已有之的积弊,至今仍有“衣钵传人。”

  “誊文公们”奉行“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歪理,单凭“一瓶浆糊,一把剪刀”,将别人文章“改换门庭”而已。其中有“高明”的人,看中哪篇文章,便强取豪夺、藏头截尾,变为己有;有人采取“洗稿”一法,通篇换成自己言语;有人简单粗暴,从报纸上剪下好文章,内容基本不改、署上某人名字便发往报刊杂志;更有甚者,将其他企业、其他国家的先进技术抄袭而来,制造“山寨品”,实为恬不知耻。

  “戏上有,世上有”,简单粗暴抄袭者不多,但并不代表没有,实为现实中的“誊文公。”据报道,7月2日,陕西富县县委书记李XX2017年署名文章全文抄袭2015年新华时评的文章引发舆论热议。《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一文早在2015年5月14日已发布于新华网的“新华时评”版面;李XX的《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一文发布于2017年6月23日,两篇文章雷同部分为800余字,露出了长长的“马脚”。

  从两篇文章来看,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李XX文章与原文章在内容上有800余字雷同,不同之处在于发表时间先后不同、题目不同、发表刊物不同、作者署名不同。新华网受众数以亿计,多少双雪亮的眼睛盯着,抄袭行径焉能不被发现?

  其实,能够当上县委书记的干部,在写作水平、经验阅历多少都有“几刷子”,但出现了明显抄袭行为,或因秘书草率代写,或因其他部门“捉刀”,或是县委书记亲自抄袭。话又说回来,即使署名文章不是县委书记李XX亲自抄袭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县委书记是授意发稿了的,存在把关不严问题。县委书记这篇800字的文章涉嫌抄袭,真实反映了该县上下存在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作风不实的问题,是潜伏的“作风病”发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抓实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还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严三实”;中共中央组织部曾就贯彻“三严三实”发通知要求“推进三严三实,解决不严不实。”像领导干部带头抄袭的这种歪风邪气,属于不严不实的坏作风、坏典型,应在严厉禁止之列。

  “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文坛抄袭之风,体现了文人的浮躁与不诚实;学术界的抄袭国外期刊之风,暴露了学者们的投机心理、急于求成心态;实业界的抄袭之风蔓延,暴露了核心技术匮乏、创新能力不足、不愿加大创新投入的问题,导致“山寨”产品泛滥。究其因,始作俑者,其根子还在于政坛的抄袭之风,正是由于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们作风不严不实,客观上助长了社会各界的抄袭歪风邪气愈演愈烈。

  抄袭、山寨歪风邪气投机取巧、祸国殃民,影响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影响国家创新创业大国形象,须依法依纪予以狠刹,以绝抄袭之风、山寨之祸,其一,对于涉嫌抄袭的学者、作者、文人,要依法严惩,并纳入征信管理,提高维护知识产权法的自觉性;其二,要严查重罚、严厉制止企业界侵犯知识产权的“山寨”行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其三,对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崇尚抄袭、弄虚作假、作风漂浮的要依纪处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水平。(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