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客令”给物业带上“紧箍咒”

2017年07月19日 17:37:40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关育兵 编辑:王梅芳

  昨天(7月13日),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打出“重拳”,在当地报纸上公开登报下“逐客令”,通报4家物业公司在柯桥区停止承接新的物业项目。(7月14日绍兴网)

  高层建筑的出现,一方面节约了建设用地,满足了人们的居住需求;另一方面,也让事故、尤其是火灾事故的损失更大。英国伦敦高层公寓失火、杭州蓝色钱江高层住宅着火……频发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不到位,却是最为重要的原因。

  此次被下“逐客令”的四家物业公司,就存在违法占用消防车、消防登高车场地,用作停车场、铺设景观带;业主私自改变物业性质,大量堆放易燃纺织品等等,这些重重隐患,大大增加了火灾荷载。然而,在排查结束之后的验收阶段,相关物业公司仍然整改不力。在消防部门的建议下,柯桥物业公司主管部门首次以媒体通报的形式对物业公司下“逐客令”,自通报之日起发家物业公司被禁止在柯桥区内承接新的物业项目。

  物业公司为业主服务,物业的消防安全是其重要的职责之一。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公司是为全体业主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业主服务。这其中的区别在于,当个别业主的任性影响到全体业主的安全时,物业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消除其任性的结果,保障全体业主的安全。保证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保障消防登高车作业场地,就是其不能忽略的职责。物业公司必须对此尽心竭力。

  “逐客令”就是给物业公司带上这样的“紧箍咒”,要求其切实落实服务全体业主主体责任,并规范其服务管理行为。作为业主,或者受服务的企业,也应该主动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配合物业公司,把这一致命的隐患彻底消除。(关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