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5日消息:近日,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土地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在拆除一处违建时,驾驶多辆无牌无证执法车执法引起公众质疑。对此,杞县公安局24日回应称,该县数辆无牌无证执法车已被当地警方查扣,并对驾驶人员实行扣12分的处罚。(7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土地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在拆除一处违建时,驾驶多辆无牌无证执法车执法引起公众质疑。综合执法大队本是治理违章建筑的“执法”机构,可却“知法犯法”驾驶无牌无证的“二无”执法车上路。当“无牌无证”的违法车遇上违章建筑,谁又能“服”谁呢?对于“二无”执法车,笔者不禁想问,执法大队哪来的“特权”呢?
众所周知,汽车上路应该按规定悬挂号牌,可杞县土地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却公然驾驶“无牌无证”的违法车辆,视法规于不顾。令人无语的是,执法大队并不具备给“执法车”上牌照的资格,那么怎就有了“使用”公车的资格呢?
诚然,因工作需要执法大队需要配备“执法车”,但作为执法部门都公然违法,又谈何“服众”呢?笔者以为,正是规划局领导的“特权”思想,认为交通法规对“公车”可以“网开一面”,同是执法部门可以“相互通融”,致使“违法”的“二无”执法车公然上路,造成恶劣影响。同时,监管上的“真空”,对领导权力缺乏监管,对基层“公车”监管的“盲区”,都给“无牌无证”开了绿灯。
当“违法”执法车遇上违章建筑,凸显出的是执法部门的“特权”思想。笔者以为,要想避免无牌执法车上路,一方面要执法部门规范“权力”,避免“特权”思想,更不能仗着权力“狐假虎威”,公然违法,执法队员要在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遵纪守法;另一方面要监管向“无牌无证”执法车“亮剑”,加强对领导权力和公车的监管,避免“特权”和“官官相护”的思想作祟,营造良好的政治风气。
执法车不是“特权”车,执法队员也并无“特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以为戒,避免“二无”执法车在路上“横冲直撞”毁了和百姓沟通的“最后一公里”。(拾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