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成年女儿为何容易“心里不平衡”?

2017年08月04日 17:11:58 来源:四川新闻网
张冬香 编辑:蔡晓慧

  每月收入不低,却偏偏吃住都赖着年迈的父母,父母忍无可忍,连同儿子的一纸诉状递到法院,将亲生女儿请出家门。昨天,记者从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了解到,这桩“亲情大战”最终以“买断”收场:父母向女儿支付15万元,女儿要尽快搬走。(2017年8月4日 北京时间)

  这则新闻令人诧异,倒不是因为年近四十的未婚女儿因父母重男轻女而“心里不平衡”进而赖在家里“啃老”,是因为父母和女儿的亲情以“15万元”买断。原本以为有很多人会骂女儿不孝,没想到评论都是议论父母重男轻女,这倒是出乎意料。且不论成年子女该不该和父母同住,不给付赡养费是否违法,单就成年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应尽义务的关系来讲,为何常常容易“心里不平衡”?

  从封建社会开始,男尊女卑的男权社会就决定了家庭的重男轻女观念,虽然经历了工业革命和后现代化的思想解放和经济发展,政府也经过了多年的性别平等宣传,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重男轻女这个问题上进步很慢,尤其是农村地区。很多父母生个女儿的目的也就是作为老年生活的“调节剂”,是颐养天年的“小棉袄”,“吃主食”靠的还是儿子。这种传承下来的养老分工促使父母在对子女的投入上截然不同。

  对于女儿,大多数家庭选择养大成人,支持其完成学业,最多到工作和结婚之前。结婚之后的家庭事务和小孩养育都不是他们的责任了。而对于儿子,不仅从一出生投入比就大于女孩,从教育、工作、结婚、安家和第三代的抚养等父母都是义无反顾地付出。因此,相较于自己的兄弟而言,大多数女儿在结婚之后接收到父母的爱是不平等、不平衡的。包括父母财产上的给付和对第三代的照顾方面。从古至今都是这样一种家庭结构体系,大家也渐渐习惯了这样一种生活方式。

  但是,随着法治社会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女性走上了工作岗位甚至有的走上重要领导岗位,不仅获得社会的尊重和人们的认可,还以自己的能力赚取不错的经济收入完全自立和支持家人。而现代法制意识进步,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很多女孩和男孩一样,在自己独立之后都用一己之力回报父母,为家庭做出贡献,大多数结婚后也按时给父母物质支持。女儿赡养父母,既是人之常情,也是经济发展的标志,女儿的赡养义务在在法治和经济的双重推动下被强化了。

  但是,女儿所应尽的义务虽被强化,但是几千年来的家庭结构和思想观念并不会与之正向增长,重男轻女的倾向依然在很多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广大农村用女儿付出的“东墙”补儿子的“西墙”也不在少数。这就导致女孩在家庭的付出和收获不平衡,进而导致心里不平衡。

  这则新闻中的女儿因为父母偏心而赖在家里“啃老”,最终和父母对簿公堂,虽是极端个例,但是却反映了转型社会中的家庭伦理冲突和思想碰撞,不得不引起社会的警惕。作为个体,产生“心里不平衡”后如何获得“存在感”是身为女儿应该学习和领悟的关键一课。(张冬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