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房揭瓦” 成了“网红”也成了笑话

2017年08月16日 16:46:24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鹏唳天 编辑:王梅芳

  为在直播平台上吸引眼球、赚人气,当网红成主播,一女子在黑龙江集贤县公安局门前大跳热舞,并配文字“我要上房揭瓦”,引发大量网民围观。最后不仅网红没当成,还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民警同时表示,希望小美的同案行为人小李能够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8月16日 澎湃新闻)

  随着网络的发展,直播平台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追捧,其中的“网红”们更是坐拥粉丝无数,数钱数到手发麻。一些年轻人也自觉有“红”的潜质,在包装自己吸引眼球上颇下了一番功夫。有人为了“靠脸吃饭”进行整容,有人更是为了哗众取宠而干一些别人“不敢干”的事。正如新闻中的这位黑龙江的女子,竟在公安局门前大跳热舞更扬言“我要上房揭瓦”。

  不出意料的是,该女子终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想当“网红”被他人追捧看似没错,但她却用错了方法,终于成了“网红”也成了笑话。俗话说“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如此荒唐的举动暴露了她在思想上的错误方向。靠哗众取宠吸引来的粉丝也绝不是“精准粉”,而通过网络的平台将其举动传播出去无疑会对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破坏,更为他人打造了一个反面形象,难免会有人为了同样的目的而对其效仿,从而做出更荒唐的事情来。

  当前网络直播平台的气氛混乱,可以说是鱼龙混杂,诸如此类哗众取宠,在视频影像中诋毁、冒充、侵害公安机关等屡见不鲜。该女子的行为也恰暴露出一些青年人不劳而获的想法,企图靠“上房揭瓦”而一炮走红的想法是社会中的一颗毒瘤。事实上,直播平台作为为“网红”和粉丝连接的平台,有义务对其平台的内容负责,对此类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做出相应措施,不该任其传播。(鹏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