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通报1起违规公款操办生日宴问题(8月15日,新华网)
所谓“关系”,通常是指人与人之间建立外在人际联系、人脉关系。干部最深厚关系是婚姻家庭,其次可能要算工作中建立起的同事关系,有的同事关系升了温的话,成为“铁上下级关系”“铁哥们”“铁姐妹”“铁红颜知己”等等。当然,关系达到“很铁”程度的不是主流。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其实,干部间只需要保持正常的革命友谊就行,不需要那么“深”、那么“铁”的交往。可想而知,正是因为存在太深、太“铁”的同事关系,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时,另一方碍于“铁”关系、碍于“面子”不好劝阻、“不好说”、不便直接批评,或以为这样做将有“失去朋友”的顾虑,于是导致“山头主义”“好人主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部门内不正之风产生蔓延。更有甚者,“铁”关系者双方“一拍即合”“臭味相投”,形成共同违纪违规,这种危害更大。可见干部的“铁”关系,或是“四风”问题的“腐殖土”,抑或是“四风”现象能够“潜龙在渊”“躲猫猫”的“庇护所。”
据传统,五十岁有“知天命之年”的说法,到了这个岁数上,其实办个“生日宴”也无可厚非。但作为党员干部,绝不能顶风违纪,须自己负担相关费用、控制人员规模、控制酒水档次、将负面影响控制到最低,不能因党员干部大操大办红白喜事,而影响良好的社会风气。
但是,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怀化分院院长吴某华所操办的“生日宴”就很“离谱”、很“特殊”,虽然5桌人人数不算多,但19469元费用是用公款报销的;借用服务对象汽车没支付费用。这两项显然属于顶风违纪事项。
话又说回来,公款不是院长吴某华一人所管,他可以“作主”但无法“一手遮天”,还与其他班子成员、会计、出纳有关,这几人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人“不开口”的话,“公款支付”都无法完成,显然公款支付2万元“生日宴”费用,是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在同事关系的“麻痹”下“壮胆”违纪。
事实也正是如此,经查,这起顶风违纪案涉及该部门多人参与、共同违纪,其中:副院长副院长孙某组织参与,会计宋某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出纳彭某某经手虚开生日宴相关费用发票,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某直接经手报销本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正是在同事间“铁”关系的左右下,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还对吴某华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14007元、个人使用单位购物卡40000元、加油卡12050元等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显然,在新常态下,该部门还按照过去的“老套路”“出牌”,必然“踩上”党纪“红线。”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寿星”吴某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上缴或退还违纪款90526元;组织参与者副院长孙某、会计宋某、出纳彭某某、工作人员李某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党委、纪委分别作出书面检查。一案多人被查、多方受处,教训十分深刻。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吴某华“生日宴”公款消费一案,处分多人、教训很多,就不一一赘述。这里,单说同事关系如何理顺一项,就值得每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警自励:其一,要自觉与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而不是与部门领导同事无原则地保持一致;其二,要把党的领导、党纪国法放在工作生活第一位,而不是把同事关系放在第一位;其三,要自觉摆正个人位置,而不是被同事朋友“牵着鼻子走”;其四,要掂量个人行为是与非,而不能人云亦云;其五,要自觉将“铁”关系降温,而不能沉溺于“关系网”中。同事关系正常化以后,“四风”问题的“腐殖土”“庇护所”必然大幅度减少。(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