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三墩小学“视力低于5.0不能评三好学生”的规定引发社会热议。6月28日,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作出回应:该校规定中,并非是视力5.0以下一律不得参评,若视力在5.0以下,一学期来视力没有退步的,同样可参评。(6月30日《中国经济网》)
“三好生”的荣誉对于小学生来说,很重要,也会视其为奋斗目标,但视力低于5.0或视力有退步的,不能被评为“三好生”,这显然有失公允。视力与三好学生挂钩可以,也值得肯定,但不能“一刀切”,应该允许“例外”存在。
三好生包括身体好,视力好也可以属于“身体好”之列。当下,开始对学生的视力重视了。毕竟学生近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近视患者达6亿,青少年近视率居世界第一。高中生和大学生的近视率均已超过七成并逐年上升,小学生的近视率也接近40%。因此,无论如何要将学生的近视率降下来。如何能够将学生的近视率降下来,需要多方努力。显然,学校责无旁贷。学校该做什么呢?要减轻学业负担,要多给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要提高学生保护视力的意识等等。但我们不难发现,这边学校减负,那边家长增负,而且一些家长对于孩子使用电子产品也没有很好的管理。这些均会导致孩子近视,将视力与三好生评选挂钩有着积极意义,对家长也是有着提醒作用。可以营造护眼氛围,通过评价撬动学生与家长的护眼行动。
其实,将视力水平与三好生评选挂钩,三墩小学并非首例。早在2009年,杭州学军小学、义乌市苏溪第一小学就出台了相关规定:视力保持在5.0以上,或者已近视者,一学期下来视力不下降的学生,才可以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位于四川成都的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实验小学不仅于2013年将视力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并于2018年将防控近视纳入学生考核评价,将学生是否近视的权重,调整到校级“三好”、各级优秀班干部评选的30%。不过,导致学生近视的因素很多。包括远视、散光引起的视力下降及先天遗传等,这跟他们的用眼习惯没有直接关系。如果不考虑这部分学生的权益,则有失公平。学校出台事关学生荣誉的制度,不仅要考虑到制度对于学生的促进作用,而且还要考虑到公平,会使一些先天遗传近视的学生永远失去“三好生”的荣誉。这是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的。
孩子的视力保护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学校自然要尽到全力,但绝不能靠简单粗暴的方法解决。教育学生保护视力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搞“一刀切”。(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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