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大的女婴小沫(化名)因转氨酶高在四川雅安市人民医院治疗,医院为其错输了2天药物,对孩子身体影响未知。医院通报称,因工作失误,相关责任人停岗停职。7月4日,在华西医院检查后,小沫在雅安市人民医院继续观察。小沫母亲杨女士表示,7月10日、12日,双方2次协商均未果,自己提出了75万元的赔偿金额,但院方只愿意赔偿不足万元的误工费等。(7月16日 红星新闻)
这不只是一次低端的失误,更暴露出了医院在内部管理制度中的部分问题。看过“雅安市人民医院处方笺”后,我们得知该女婴的临床诊断为“巨细胞病毒感染复查”,原本应开具“还原型谷胱甘肽”,结果却错开了“乙酰谷酰胺”,经查询了解到,“还原型谷胱甘肽”用于防治药物、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乙酰谷酰胺”则有改善神经细胞代谢,维持神经应激能力及降低血氨的作用,并能通过血脑屏障,用于脑外伤昏迷、肝昏迷、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智力减退、神经性头痛及腰痛等。两者着实“风马牛不相及”!
在日常的生病就医中,我们发现,通常是医生做出诊断、开具药方,药师照单抓药,护士照单用药,看似各司其职,实则这种“责任田”式的配合仅仅保障了“面”上的正确,而一旦源头出错或某个环节出错,就会造成一步错步步错的悲剧。
试问医师、药师、护士等但凡有一人能稍加注意,这药何至于错输2天!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其直接原因是由于主治医师的失职,以及其他医务人员缺乏“校对”意识与整体责任感,导致了药物的错开错用,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医院管理制度的缺失亦或监管失之于松。
中国导弹之父钱学森曾说:“要把一切事故消灭在地面上,导弹不能带着疑点上天!”同样,对于医疗工作者而言,更要在尊重生命的基础上,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决不能带着一丝一丝毫的“失误”去治病救人。而对于医院而言,则应在反省的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管,提高医护人员的“自检互检”意识和整体责任感,杜绝“问题处方”,确保“药对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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