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消息,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其安全和健康,《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正式对外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在订立书面劳动(聘用)合同时,不得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生育等内容;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据沈阳晚报)
此前,许多省份均有出台过相关政策,以维护女性健康。而为什么“痛经假”在网络上的评论呈两极分化,并一直难以实施下去呢?
有人说这是为广大女性谋福利,很多女孩子都会出现痛经现象,轻则腹痛,重则呕吐、头晕无力、需打止痛针甚至量大到失血过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到了她们的正常生活与工作。那么,如果可以利用短短一两天的“痛经假”缓解身体痛苦,提高工作效率,确实值得令人为此《办法》打call。
也有人为此发愁,表示坚决反对。一是因为疼痛指标的衡量成为了界定是否达到“痛经假”要求的关键点。部分地方机构规定,需要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方可请假。对此,有女性职工表示批假流程过于麻烦,倒大可不必休假。再者,如今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仍然面临着性别歧视的问题,“痛经假”的执行势必会加重用人成本,她们顾虑到用人单位对女性职工的接受度会有所下降,进一步将女性标签化,再次陷入尴尬的困境。
制定公共政策是政府治理的重要手段,政策的效能反映了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长远来看,此《办法》的有效执行对于广大女性同胞来说,是利大于弊的。而如何能将其推行,真正起到保护职场女性的作用意义,还需从根本上深入思考研究职场歧视的原因,完善政策内容。(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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