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骑手是否工伤,法律需厘清劳务关系

2021年01月07日 09:51:06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江德斌 编辑:卓灵

  半个月前,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伟在配送了33单外卖后,倒在了第34单外卖配送途中。经警方调查,韩某伟系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饿了么告知,韩某伟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平台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通过资料梳理发现,在有关骑手的相关纠纷事件中,法院在判决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赔付主体也并不明晰。(1月6日红星新闻)

  外卖员在送餐途中猝死,是否属于工伤?平台该不该赔偿?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因用工关系的认定,而变得复杂化了。按照外卖平台的说法,猝死骑手与平台之间没有劳动/雇佣关系,所以不属于工伤,平台无需赔偿。不过,这个说辞与事实劳务关系不符,难以被大众理解和接受,存在很大的歧义,经常引起赔偿纠纷,社会舆论反响很大、争议不休,基于维护劳动者利益、促进平台合规用工的立场,法律需尽快厘清劳务关系,化解纠纷。

  目前在外卖行业中,骑手主要分为两类,即隶属于配送平台的全职骑手和通过平台自行注册的兼职骑手,全职骑手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平台有义务承担骑手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但是,现在平台为了降低成本,大量使用兼职骑手,平台声称只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用资金奖励代替工资,则就令劳务关系变得复杂。显然,此举换汤不换药,骑手日常要接受平台的管理,收入也是由平台发放,严格上来讲依然属于劳务关系。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崛起发展,灵活用工逐渐流行起来,诸如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都属于灵活用工。其特点是劳动者与平台没有签署用工协议,而是采取劳务派遣、人事外包、兼职等形式,由此平台得以降低用工成本,无需为劳动者支付固定薪资、社保等。劳动者的收入则与派单量、完成率等挂钩,也可以理解为多劳多得模式,勤快点接单,跑得多、跑得快,收入也就越高。

  由此可见,外卖员等灵活用工属于平台经济的典型用工模式,平台依靠各种考核、奖罚制度,对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形成有效管理。骑手不仅受制于平台,严重依赖平台派单,还为了达成考核目标而疲于奔波,要付出超负荷的劳动,甚至不惜冒着生命风险,爆款网文揭示外卖骑手被困在系统里,就充分道出平台对骑手的强制约束力。显然,此种灵活用工模式与传统用工有差异,但双方仍然属于劳务关系,平台不能就此洗脱干系,不能只占人力成本便宜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看到的是,近年来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在工作时猝死、事故受伤的事件屡屡发生,也经常因工伤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甚至进入司法诉讼环节,而最终的判决又不一样,造成了很大的社会争议。因此,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之际,法律要正视数百万劳动者的现实利益,给灵活用工模式一个清晰的定义,厘清双方的劳务关系,以督促平台遵守劳动法规,保障灵活用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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