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办案人员在江汉区某小区内捣毁一个制售假火车票窝点。警方将嫌疑人邬某依法控制,缴获伪造的成品火车票157张、半成品火车票1500余张。经民警初步核查,邬某每月售卖假票超过2000张,三年来累计非法获利近百万元。(新京报)
春节回家是国人特有的情怀,在这种浓浓的情怀之下,形成了一幅数亿人次大迁徙的春运画卷。虽然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快铁路建设的步伐,使得铁路运力不断提升,春运出行压力得到了大大缓解,却仍存在着一些“需求漏洞”。不法分子看中了此次“商机”,以低廉的价格优势制造假车票,并在市场广泛传播售卖。然而,看似“雪中送炭”的背后,却隐藏了更多的信息泄露、钱财诈骗等问题,亟需重拳整治。
每月售卖假票超过2000张,这仅为假票市场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潜藏的不法窝点仍在源源不断输出假票。年年打击假票,为何仍会猖獗泛滥?固然有供不应求的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处罚太轻。一个模板、一台打印机就能使假车票“源源不断”地生产,而倒卖过程中,假票的增值幅度可以达到几十倍。现有的法律制裁体系,多以2000元罚款或7日拘留为主,相对于3年获利近百万元而言,区区千元的罚款显然难以让制假售假者望而却步,与他们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不相匹配,难以体现罪刑相当的原则。
首先,当补上法律这块短板,形成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条例,切实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树立一个明确清晰、广而告之的法律严重警示,让制假售假者不敢、不愿再犯。其次,强化互联网信息监管,通过假票“星火”顺藤摸瓜,找到制假售假的源头,迅速出击,彻底清除“毒瘤”。用假票者或许能图一时方便,但同时也为自己种下了“苦果”。除了要没收车票并按乘车区间票价的相应倍数进行罚款外,还将采集持假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并纳入个人诚信信息系统,实在得不偿失。社会大众要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做到自觉抵制非官方购票,断了假车票销售这条非法经济链。
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假票,落到旅客头上,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如今,电子客票正全面普及,有效遏制了假票市场,进一步压缩了制假售假者从事违法犯罪的空间。相信,未来只要多方共同努力,定能让制假售假的“生意”真正退出春运市场。(王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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