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食用保护动物被刑拘”,短视频需恪守法律界限

2021年05月12日 14:59:10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江德斌 编辑:黄成群

  据@海南警方 消息,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请广大网友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同时,希望各大短视频平台及相关互联网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底线,切实提高发布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识。(5月12日北晚新视觉)

  据科普介绍,法螺的贝壳大,螺旋部呈尖锥状,若磨去壳顶,可吹出响亮的声音。古代用它作为号角,由于寺院和庙宇的僧道用此作为布道昭示的法器,故名"法螺",现在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因此,买卖、食用法螺都属于违法行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理应予以法律惩罚,该博主被依法刑拘,实则罪有应得。

  据警方通报,5月7日,警方接到举报,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经查,该博主邹某壮于4月27日清蒸了一只其朋友吴某清赠送的法螺。5月8日,邹某壮等3人被刑事拘留。由此可见,该博主违法食用法螺的证据完整、清楚,警方行动迅速、果断,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公开违法细节,以防范博主的违法行为通过短视频继续扩散,进而误导粉丝,产生社会不良后果。

  在本案里,该博主本来就是厨师,又是美食博主,拥有大量粉丝,其通过在社交平台发布美食视频,获得粉丝打赏、广告等收益。此次,该美食博主录制食用法螺,在社交平台上传播,亦是以此为噱头,为了吸引粉丝关注,达到获得更多收益的目的。而且,该主播的短视频标题,将70元钱买的法螺,虚夸成上千元,亦涉嫌炫富炒作,误导粉丝盲目追逐稀有、名贵食材,也触犯了相关规定。

  国家保护动物禁止捕捞、买卖、食用,这是法律常识,经过持续多年的普法教育,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仍然有少数人漠视法律规定,抱着侥幸心理,冒着法律风险,私下搞捕捞、交易等违法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遭到破坏,危及生态环境,甚至会传染疾病,危害社会安全。对于此等违法行为,就该依法严惩,使其承担法律责任,以达到社会警示效果。

  近年来,随着社交平台的兴起,部分人不仅违规捕捞、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还搞现场直播、制作短视频,在网络上肆意传播、炫耀,藉此吸引粉丝的猎奇心理,产生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了社会舆论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在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之际,还要严厉整顿社交平台和主播,敦促从业者主动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不做违法交易,制作传播有价值的内容,以维护网络环境和平台秩序,引导网友树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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