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粮仓不容“硕鼠”肆虐

2021年08月03日 09:57:30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潘铎印 编辑:李雪艳

  安徽省明光市明光桂花收储库原负责人兼检斤员陈为国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8万元;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孟祥久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370万元。近日,各地通报了多起粮食系统腐败案件,引发社会关注。(8月3日《武汉晨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国家粮库是稳定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的“压舱石”。现实中,承担着国家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的重要任务的粮食系统个别党员干部,利欲熏心,失职失责,在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等环节上动手脚,贪腐敛财,中饱私囊,管理国家粮库的官员化身“硕鼠”任意肆虐、蚕食国库粮食。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这是《诗经》中《硕鼠》的节选,本意是直呼剥削阶级为贪婪可憎的大老鼠,可相对于以前的“大老鼠”,现如今粮库“掌门人”变身的“硕鼠”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粮食系统内的个别党员干部职工利用职权谋私利,有的通过故意多扣收购粮食的水分、杂质,虚增粮食重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有的借定期轮换储备粮之机,采取“以陈顶新”“以次充好”等方式,贪污财政补贴收入;还有的“空进空出”“虚报损耗”,利用伪造结算凭证等方式赚取中间差价等等,不一而足。粮仓“硕鼠”“蠹虫”在灰色链条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严重侵蚀群众利益、造成国家损失、影响粮食安全。

  天下粮仓不容“硕鼠”肆虐。仓廪实,天下安。无论在什么时期,粮食安全都是民众的核心保障。而作为负责存储中央储备粮油的仓库,更是掌握着国家的民生大计,关乎着民众维持生命的根本。护航“粮仓”安全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通过挖“硕鼠”、清“蛀虫”惩治粮食领域的腐败分子,向粮库“硕鼠”“蛀虫”贪腐链条亮剑,铲除滋生“硕鼠”的土壤,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为粮仓实现“干干净净收粮、收干净粮”,捍卫国家储粮安全。

  治理粮仓“硕鼠”要筑牢监管的笼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促进粮食系统落实治党管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切实守好“责任田”,督促粮食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牢笼,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与审计监督等要经常性地介入,避免粮储置于监督的真空,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扎牢“粮袋子”。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兢兢业业干事、干干净净用权。着力建设“智慧粮库”,升级粮库管理智能化,通过远程监管系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让“硕鼠”贪腐花招无处遁形,扎实守好国家的“粮仓”。(潘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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