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集广西电子商务协会及阿里巴巴、拼多多、苏宁易购、蚂蚁洋货、中国邮政、顺丰、圆通等40多家电商及快递企业开展行政指导,规范“双11”网络促销活动,要求商家守法经营、不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先涨价再打折、不实施有价无货等欺诈行为。(南国早报11月6日)
每年的“双11”购物节,既是“剁手党”的狂欢日,也是商家大玩套路的时候。截至今年上半年,仅广西全区网络市场主体28.6万家,本土电商平台也在逐步崛起。据第三方数据统计,广西部分特色商品通过电商平台畅销全国。今年上半年,全区网络商品零售交易总额为154亿元,商品销量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螺蛳粉、糕点、咸鸭蛋等。不过,网络市场在释放消费潜力、满足消费需求的同时,也伴生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今年前三季度,该区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1.5万余件,投诉排名靠前的依次为食品、餐饮和住宿服务、家居用品。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广告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销售三无商品、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方面。从日常检查、大数据监测以及消费投诉情况来看,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落实不到位,存在虚假宣传、食品安全问题、“霸王条款”等违法现象。同时,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也存在不按规定进行证照公示、不履行平台审查义务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交易中失信行为的发生。
“双11”即将到来,随着销售额爆发式、井喷式增长,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也可能会集中显现。在这重要时间“节点”上,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约谈电子商务协会及阿里巴巴、拼多多、苏宁易购、蚂蚁洋货、中国邮政、顺丰、圆通等40多家电商及快递企业,开展行政指导,规范“双11”网络促销活动,要求商家守法经营、不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先涨价再打折、不实施有价无货等欺诈行为,实乃打“预防针”、“治未病”之举。值得点赞,更值得推广。
商家能不能做到“守法经营、不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先涨价再打折、不实施有价无货等欺诈行为”,折射商家是否有“德”、是否守信;反映执法部门是否“作为”,事关有关法律法规的尊严,事关“双11”市场的健康有序,事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绝不是小事情。在“双11”即将到来之际,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给有关商家“打预防针”、“治未病”,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卡”住了“七寸”,电商平台不能见利忘义,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和消费者观念,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严防技术扼杀、规则算法滥用和系统封闭,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电商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促销活动的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创新发展;电商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自觉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禁止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
如果说“约谈40多家企业”是打“预防针”、“治未病”,那么,强化督查、跟踪监管,则是确保“双11”市场健康有序的“关键之关键”。“约谈”不能代表监管,还须强化对 “双11”“双12”等网络集中促销期活动的监测,加大对涉嫌违法线索快速处置和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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