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炒作“网红儿童”坚决说不

2021年12月06日 16:31:05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潘铎印 编辑:文骥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不适宜接触内容的审核判断标准;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有效规范“金钱打赏”等。(12月6日央视网)

  近年来,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市场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拉动了数字经济发展。同时,在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存在“儿童邪典”内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对未成年人价值观产生错误影响,严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短视频时代,由流量引发的“造富神话”,让一些人看到了“商机”:把孩子打造成网红,引来流量,实现变现。于是,有的家长利用孩子编段子,打着童言无忌的幌子,博眼球、赚打赏;有的家长制作表演脚本,靠哗众取宠求粉丝关注;有的家长毫无底线,让孩子大尺度跳成人舞等等,“儿童网红”俨然成为网络时代的新型消费品。很多人还记得,去年8月的“三岁女童被喂到70斤当吃播赚钱”一事。这个被父母起网名“佩琪”的孩子,没有动画片里小猪佩奇的同款快乐,早早以牺牲健康为代价,被迫营业,沦为父母的捞金工具。

  对炒作“网红儿童”坚决说不。父母偶尔帮孩子通过短视频分享一下快乐生活,就像在朋友圈“晒娃”一样,无可厚非。现在的问题是很多“网红儿童”通过专业化包装、产业化运作打造而成,其父母和团队会定期更新视频,而视频的制作也有脚本、有台词,这时候不难发现,视频中看似天真烂漫的孩子,其实已经成为成年人赚钱的“工具人”,而他们作为孩子本身的天真,成了被利用的道具。就此,中央网信办今年启动的“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提出“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监管部门对各种借“网红儿童”牟利的不当行为要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在严格管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的基础上,对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或带货牟利的账号,坚决依法予以严处,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整治网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乱象。网络监管部门、平台、自媒体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堵塞漏洞,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必须为他们的生长留下一片“净土”,让孩子们的童真免受网红“名利场”的腐蚀。加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儿童参与商业活动进行立法规范,从源头上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以法律刚性来堵住网红“儿童化”的口子。家长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育儿观,摒弃功利短视的思想,公众要擦亮眼睛,抵制“啃小”牟利。相关职能部门和网络平台严格落实主播准入条件和年龄限制,建立起干预手段,建立起儿童网红化的防火墙。

  (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