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川西林盘”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推农民共同富裕

2021年12月16日 14:47:05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申云 编辑:文骥

  摘要:开展“川西林盘”村社集体经营管理,集中农民集体优势资源,深化“川西林盘”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资产和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是促推农民共同富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降低农民贫富差距的有效路径。积极优化行政区划改革,创新村社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打造“川西林盘”文旅融合体,加快“川西林盘”集体经济生态价值转化,强化文创农旅人才培育,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和共享收入分配机制,不断夯实农民共同富裕的基石,促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集体经济 共同富裕 川西林盘 高质量发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推农民共同富裕,对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川西林盘是集平原农耕文明和川西民居建筑为一体的传统自然聚居村落。打造“川西林盘”聚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推城乡融合发展,成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破除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现生态经济价值转换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现。

  一、壮大“川西林盘”集体经济促推农民共同富裕的必要性

  (一)开展“川西林盘”村社集体经营管理的乡村振兴道路,集中农民集体优势资源,是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盘活农村各类资源及利用效率,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创新村集体经济合作模式,完善群众利益联结机制。搭建县域土地流转管理平台,通过撂荒地整治和土地流转方式,按照土地类型和区域招引业主,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协议,集体组织向业主收取适量管理费,打造村集体产业。

  2.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优势,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在资源禀赋较好、产业基础雄厚的地方,走产业主导型的集体经济之路;在无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较少、产业基础薄弱的地方,可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采取投资、入股龙头企业等方式,发展入股分红型集体经济;在耕地较多、适合农户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地方,可引导农民成立以集体经济组织为龙头的合作服务实体。

  3.对闲置村办公用房、学校、加工房等不动产,山坪塘、水库等资源,采取出租、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方式,依托本地山岭、河流、滩涂等独特自然资源优势,与龙头企业等进行合作经营,增加集体收入。以村集体盈余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在项目支持下加大与公司企业合作,采取“村集体+公司+基地+农户”形式强化农户与村集体经济的利益联结。对村级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村级集体直营、承包、租赁、外租、参股、税收分成、资产置换和BOT模式等,提高村级集体资源变现能力。

  (二)深化“川西林盘”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还权于民、赋能于民”的重要制度保障

  开展多元化的集体资产股权设置探索,通过基本股、土地股、贡献股、资金股、奖励股、老龄股等形式,赋予农村集体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权和分配权权能。抓好清产核资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两个关键环节。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经营管理上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委托有经营才能的人来经营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成员财产权益联结机制,让集体成员共享经营性资产收益。健全和完善集体资产股份的价值评估机制,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股权的抵押、担保及有偿退出,最大程度提升农村集体成员财产权能。此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还需要国家财税政策、金融支持、土地使用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支持等方面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保障;选拔和培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头雁,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人才保障。

  (三)壮大“川西林盘”集体经济是促推农民共同富裕,降低区域发展和农民内部贫富差距的有效路径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而是实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逐步富裕。共同富裕的核心在于社会成员的物质财富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实现均衡分配,而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做大村集体经济总量,不仅要整合集体本身资产规模,也要不断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和资产,降低资本下乡的交易成本和营造良好社会及制度环境,培育壮大村集体资产。同时,强化村集体经济中农民权益的保护和市场经济的议价权,防止村集体经济和资产成为个别农户的私有资产和垄断性财产。做好村集体经济及其资产的监督和问责机制,鼓励村集体通过租金、股金、佣金等多种途径来实现农民的可持续增收。

  二、高质量发展“川西林盘”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在积极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围绕“川西林盘”建设村集体经济综合体,创新探索将农村闲置宅基地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让“沉睡”的宅基地“流动”起来,用于发展民宿、康养、休闲度假等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有力破解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项目落地瓶颈,实现土地资源变资本的目标。

  (一)优化行政区划和创新村社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打造“川西林盘”文旅融合体

  1.优化行政区划和村社体制机制。从宅基地申请放弃、不动产注销登记、使用权流转及不动产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变更及收益分配决议、用地规划条件及红线图、报规报建、项目建设及验收等程序制定了明确的实施流程。打造“产业功能区+川西林盘+乡村旅游”的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充分融入文创体验、大地艺术展览、商业会展、研学旅游、培育孵化等消费业态,打造一批精品旅游产品。

  2.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来促推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宅基地腾退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发展乡村旅游项目,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乡村旅游项目支撑集体经济发展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特色镇建设与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以促进生态价值转化、做精做细乡村旅游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3.打造特色乡镇产业集群助力乡村产业生态圈和产业链整合。打造“特色镇+林盘+农业园区”“特色镇+林盘+景区”“特色镇+林盘+产业园”的产业集群,根据主导产业发展布局谋划特色镇建设,引导资金向特色镇(街区)流动、产业向特色镇(街区)集聚、人口向特色镇(街区)转移,形成产业集聚、功能复合、连城带村的特色镇(街区);深入挖掘川西林盘生态价值、美学价值、文化价值,在提升其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植入现代产业功能,营造高品质生活场景、新经济消费场景,让林盘宜居、宜业又宜游,重塑城乡经济地理、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机融合、推动形成产业生态圈和创新生态链。

  4.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商业化逻辑”,政府、企业、村集体与村民多方主体共建共享,实现特色镇与川西林盘可持续发展。按照“数字经济、高端制造、金融商贸、文化创意、运动康养、现代农业”等主导产业类型,指导区(市)县对特色镇(街区)和川西林盘进行梳理分类,从“优规划、精筑城、广聚人、强功能、兴产业、建机制”六个方面着力,构建起一个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和效能监督体系。

  (二)加快“川西林盘”集体经济生态价值转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农地经营集约流转和服务规模经营,由集体负责统一经营管理,优化和分类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引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产业融合深度与质量,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夯实农民共同富裕基础。积极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先行先试探索,在“自愿、有偿、公平、有序”的基层上将分散在农户手中的资源有效转化为集体资产。针对性开展对村民的教育,强化村民的致富意识与创新意识。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引导与示范工作,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凝聚力,让农民自觉自愿的参与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来。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作用,充分考虑区位优势与发展的可持续性。坚持生态本底可持续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本地特色优质资源做有效开发,避免同质化竞争,将绿水青山与本村的人文相结合。在发挥自身特色的同时也避免二次拆建,节约资金成本。

  (三)强化文创农旅人才培育建设助推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农民共同富裕的基石

  以培育乡村人才为抓手,强化职业农民技能更好地服务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业、爱农民的工作队伍,“引留并用”,不拘一格降人才,探索村集体管理人才与村干部的适度结合与分离机制,打造一批高素质的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高质量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逐步探索农民退休机制。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院校与专合社协同”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积极搭建网络和移动学习培训平台,开展农民工专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培训过程监管,提升培训质效。推动农民工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大力发展廉租房,以安居房建设为抓手,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每年兴建一定数量的安居房,帮助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实现农民工子女在城镇能够平等参加中考高考。优先对获得资格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城镇职保补贴,给予自愿停止经营或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户适当退休金或生活补贴,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四)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和财富分配共享机制,是壮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推共同富裕

  加快推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激励农民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性资产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合作经济。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稳妥推进资源性和非经营性的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将不宜折股到户的集体资产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资源和载体,探索保值和增值的有效途径。加快提升集体经济运营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快研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法人治理结构,带领广大村民共同致富;加快提升集体经济运营的合作化水平。创新混合所有制形式,采用以集体资产入股参与乡村振兴龙头企业的村企合作、跨行政区域的村村合作形式,将村民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社会参与主体利益捆绑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集体经济的增长活力;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使集体经济对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系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成都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研究基地副主任  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