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上架,商家信誉就会“下架”

2021年12月16日 16:40:00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韩东林 编辑:文骥

  网售儿童内裤四成不达标,其中“三无产品”有7款;儿童配装眼镜存在部分商品光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标识标志不规范问题……12月14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报一批商品比较实验结果,发布相关消费提示,并对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展行政约谈。(12月15日南国早报)

  作为合格的经营商家,尤其是在网络电商平台上经营的商家,要想获得好的经营效益,第一要经营质量好的商品,第二要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所谓好的商品,就是其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都符合商品销售和商品使用的标准要求,不存在有损消费者利益和健康的质量问题。所谓良好的经营信誉,就是要对消费者具有较高的诚信度和责任感,能够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从事商品经营,无论从进货到售货,都始终持有文明经营,服务至上的理念。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商家。

  但从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报的一批商品比较实验结果来看,确实存在一些名头很大,但服务理念很低的不合格商家,其中包括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知名商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从其网络销售的商品中所随机购买的一些商品进行比较试验,发现了较多的质量问题,其中35款网售儿童内裤样品中有四成不符合国家标准,主要问题集中在“三无产品”“标签标识不齐全”“ph值不达标”等方面。这些问题对消费者(尤其是儿童消费者)来说,会存在很大的健康、安全隐患。甚至有可能造成较大的健康伤害。

  “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齐全”,属于商品的外在质量问题,作为经营销售的商家应该很清楚,这是满足市场准入及经营销售的第一道“门槛”。有这样明显外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不应该上架销售,也不可能具有安全使用的可靠保证。受利益驱使,见利忘义地将这些存在外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上架销售,一是钻了部分网络营销平台监管不严的漏洞,二是缺少诚信经营的理念。如此行为并不是睿智之举,也不能长久下去。因为“三无产品”上架,就注定了会有一天商家的信誉彻底“下架”。

  况且,“商品标签标识不齐全”也表明所售商品的“内在质量”及生产厂家的资质也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合格证及元素配比、元素含量、生产日期、使用说明等关键标识,是保证消费者按需购买、安全使用的参考依据,也是表明商品的“内在质量”可以得到有效保证的重要指标。不但生产厂家应该配置齐全,经营商家更应该做到认真把控。因此,部分知名的电商平台被约谈,是非常必要之举。当然作为网络电商平台的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做好对问题商品进入网售市场的严格把控,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韩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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