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奶茶后揪下头发放在里面,以奶茶里有异物向商家“十倍索赔”——通过这种方式,王女士自今年9月至11月间共计“索赔”11次,获利近20000元。商家发觉异常后报警,近日,丰台公安分局抓获了王女士。(12月21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
事情初始,这位王女士确实是一位“问题奶茶”的受伤害者,6月一天,王女士在网上下单订购了奶茶,喝到一半发现奶茶里有一根头发,立刻与商家联系。商家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愿意以订单价格的十倍数额予以赔偿,王女士接受了赔偿协议,并向商家提供了奶茶里异物的照片和银行账号。很快赔偿款就转了过来。
按理说,王女士作为消费者,对“问题食品”勇于维权,并获得了正当的补偿,应该值得点赞。但接下来的做法,就有些“跑偏”了。由正常的“维权”变成了具有敲诈性质的恶意侵权。
看到轻易就获得了十倍赔偿,王女士似乎看到了一条“挣钱路子”,动起了歪脑筋。于是乎,再一次订购奶茶,然后揪下自己的一根头发放在奶茶里,于是,原本合格的奶茶瞬间就变成了“问题食品”,再然后就按照十倍“索赔”的路子,开始了继续“维权”行动,还别说,竟然屡屡得手,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内,就用这种自编自导的“剧情”,骗取了商家近20000元的银子。发了一笔可观的“意外之财”。
不过,是你的钱财,你可以安心理得地揣入腰包,因为那是正常所得。但是,本就不该是你的钱财,依靠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即使揣进腰包,也难以让内心安宁。况且,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敲诈”性质的违法行为,不管你看没看见,法律条款都在那写着,法律利剑都在那悬着,惩处或许会稍晚,但正义绝不会迟到。自以为做的巧妙,实际上在给自己“下套”。
案发之后,王女士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处罚。作为一个消费者,将初始正常的维权行为转变成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确实是得不偿失。况且,买杯奶茶放根头发,从性质上说是对商家的恶意敲诈,实际上敲诈的更是自身的“道德”底线,为自己的人生轨迹涂抹上了一个不光彩的“污点”。期待王女士能在法律的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明白这样的“挣钱路子”走不通。当然,作为商家缕缕被敲诈索赔,确实应该在产品质量上多下些功夫,使得自己在经营的产品质量上能有更大的“自信”。由此便可以有底气维护自己的经营权益。(韩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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