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改善一下考勤焦虑了,有它在,上班再也不怕迟到了。”这是一款考勤打卡软件的广告语,号称只要拥有它,能轻松实现异地网上打卡。近日,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代打卡”,找到不少提供代打卡、代签到服务的网店,上面标注代打卡服务的价格大多在每次30元左右,有的网店销量破万,评论区里好评如潮。(3月26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办公软件日益更新,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开始使用办公软件来进行考勤打卡。应当说,考勤打卡软件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这是科技进步的一种表现。但是网络商家出售的打卡神器、提供的代打卡服务,则从技术上破解了办公软件的考勤打卡功能。从媒体报道中可知,员工通过手机进入单位的办公软件有关模式,或员工将个人账号和密码交给商家,更改办公软件系统定位地址,就可实现异地网上打卡。
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相关的程序、工具。无论是员工使用代打卡,还是商家提供相关服务,都属于“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的违法行为。员工打卡作弊,还破坏了单位正常考勤秩序,虽形式上完成打卡,实际上却没有到岗甚至旷工,这不仅是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对网络“代打卡”乱象,亟待加强治理、依法打击。要完善法律,加大对“代打卡”行为的处罚力度。代打卡作弊服务,有悖科技向善伦理。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为治理“代打卡”提供了遵循。去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开了一则裁判文书,被告人张某开发一款手机应用,帮助用户打卡作弊,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为打击“代打卡”提供了借鉴。
用人单位也应从管理上、技术上着手,多方防范员工打卡作弊。比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讲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性;坚持人性化管理,从根本上激发员工的归属感、荣誉感和为企业工作的自发性。当然,也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打卡作弊行为,如发现员工在考勤中使用代打卡,可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主张损害赔偿。在技术层面上,除了使用办公软件,也可使用视频设备对打卡进行确认,以规避员工作弊风险。
此外,电商平台也应负起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商平台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业务,或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构成侵权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作为电商平台,既要加强对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审核,更要通过技术手段屏蔽“代打卡”等信息、处置违规经营者,让代打卡服务难以在网上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