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趁疫哄抬物价行为是打蛇打在七寸上

2022年04月06日 16:40: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左崇年 编辑:文骥

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经营者串通价格牟取暴利,情节较重的最高可罚500万元。经营者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罚30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北京青年报)

近段时间,全国多地疫情出现反复,防控形势严峻。一些不法商家会趁机浑水摸鱼,昧着良心涨价,哄抬物价现象有所抬头。借疫情之机提高商品售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的违法行为。疫情面前,我们最需要的是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关键时刻最需要的是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最不能容忍的是乘人之危,趁火打劫,敛取不义之财。疫情期间,擅自涨价,哄抬物价的恶劣行径最为人们所不齿。如此利欲熏心,是乘人之危,是趁火打劫,敛取的是不义之财。

疫情防控期间趁机哄抬物价,坐地起价等违法犯罪,性质恶劣,天理难容。有关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商家采取互相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等手段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从严从重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欺骗消费者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罚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行为应成为常态。海南省重罚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行为值得期待和推广。这是打蛇打在七寸上。依法严查哄抬物价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各地应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法严人思善,“罚”严人思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市场物价监管力度,对疫情期间哄抬价格,擅自涨价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应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置,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严惩不贷,并公开曝光。让其“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作者:左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