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9时许,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铁站口,停满了密密麻麻的共享单车。一些共享单车的车筐里、车身处,被贴满了各种小广告:24小时美女服务、公积金提取、租房、代开发票、私密会所、京牌指标……记者在现场看到,停在这个地铁站口的共享单车中,有一辆车身上的小广告最多,足有8张。(法治日报5月25日)
近年来,附着在共享单车上的小广告,较之于之前的“城市牛皮癣”,呈现隐蔽性、流动性、狡猾性更强的新特点。比如,共享单车上的小广告多用二维码替代电话号码,不易追踪;比如,共享单车数量多流动大,现场取证难;多为异地号码,难以停机处理;张贴量大,企业运维成本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治理难度。而这些现象又恰恰表明,无论是制度供给、行政监管还是单车运营者的防范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现象。共享单车上小广告泛滥不仅影响市容和城市环境,冲击社会管理秩序,还可能引发违法犯罪活动,侵害人们的精神健康,必须对其展开治理。
调查发现,共享单车上的小广告大多为不法内容。在表现形式上,有直接通过文字明目张胆显示不法内容的;有五颜六色印着“美女”图片吸引眼球的;也有一些表面看上去内容较为正规的广告;还有一些伪装成二维码,只有扫码后才能了解具体信息的广告。这些小广告大都呈现隐蔽性强、流动性强等特点,不但会影响共享单车的使用体验,而且一些违法广告本身存在不良社会影响和潜在危害,亟须相关部门与共享单车平台企业群策群力,协同治理这一城市“牛皮癣”难题。
必须强调,小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即使是没有违法内容的小广告,如“租房信息”“办理刻章”等,同样不可以随意张贴在共享单车上。按照广告法规定,未经运营公司允许,私自在共享单车上张贴广告涉嫌侵权,运营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此外,许多城市对于这种行为,也有相应的地方法规进行管理处罚,例如《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擅自利用或者组织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标语、宣传品和广告进行宣传的,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治理共享单车“牛皮癣”,须齐心合力。治理共享单车小广告泛滥问题涉及多个治理主体,需要贯彻协同治理的理念,需要相关机关、单车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发挥作用。形成各方参与、联防联控的基本格局。城管、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形成合力机制,最大程度压缩小广告的生存空间;共享单车经营者自己发布或作为通道发布的广告,应做好事前审查、事中跟踪、事后反馈纠正的流程化工作机制,对于发现的违法广告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扩大;对于恶意利用单车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尽管经营者控制有难度,但可以在单车使用二维码弹出时,对消费者进行安全提示。共享单车车身小广告治理离不开消费者广泛参与。单车使用者和市民可以随手拍下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平台、执法部门上报。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增强震慑力。
作者:周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