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演员在代言一款“果蔬类”食品时,宣称其代言的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演员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中工网)
公众人物代言商品广告,早已司空见惯,只要货真价实,符合法律规定,无可厚非。但是近年来,一些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翻车”的情况却不时出现,有的是产品被曝光存在质量问题,有的是涉嫌虚假宣传,还有的是相关厂商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不少消费者和投资者也因此蒙受损失。
其实,商家邀请明星作为产品代言人进行市场推广活动,是扩大产品销量、提升品牌知名度的有效途径。现实中,由于明星等公众人物有着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号召力,在代言明星的“加持”下,一些产品的声誉更好,更能赢得市场青睐,这不仅让厂商赚得盆满钵满,也让明星获得了丰厚的代言费用。
但是,一切广告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轨道上进行。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那些只顾代言不担责的公众人物严厉处罚,祭出法律重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
笔者认为,公众人物代言广告要守住法律底线。公众人物代言,“代”的是商家形象,更“代”的是粉丝的信赖、消费者的信任,只图眼前利益,代言商品,以“名”获“利”,必然导致违规失范、违心失德、违信失众。因此,公众人物要承担起社会责任,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观念,谨慎代言、真实代言、依法代言,恪守职业道德,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负责。在商业利益面前,公众人物更应保持清醒,坚守法律底线,决不能放任以自己的影响力为违法广告代言背书。
作者: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