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年中大促告一段落,但商品的售后问题却随之而来,其中有关“保价”的纠纷就有不少。记者在投诉平台检索发现,有关“保价时赠品也算钱”的投诉有上千条。其中有消费者反映,300元的价差平台只保价30元,因为赠品的价格为270元。那么,“保价时赠品也算钱”合理吗?(工人日报)
“6·18”前,不少平台上线“保价”服务,明确在一定时限内,消费者可因商品价格波动一键退差价。“保价”服务作为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无可厚非。然而,在订单里赠品标价是0元,在“保价”的时候就“秒变”为十多元至数百元,填补了事实上的差价部分,让“保价”沦为了空头支票。
事实上,价格保护条款和消费决策密切相关,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在订单里赠品标价是0元,对消费者形成了诱导,认为“保价”不仅可以退差价,还可以额外获得赠品。而平台在消费者“保价”的时候,将赠品“秒变”为有价商品,也计算在差价里,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笔者认为,“保价时赠品也算钱”,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必须予以纠偏和规范赠品行为,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本想可以退回300元的价差,但在扣除赠品价格的270元后,平台仅保价30元,现实和愿望反差巨大。这样的“保价”服务,其实就是在忽悠消费者,因为赠品的定价权,完全掌握在平台或经营者手里,其根据需要可以随意给赠品定价,便将差价缩小在可控的范围内,甚至还能超出差价的部分。如此“保价”服务,等同于搭售“有价赠品”,这对消费者来说,则没有多大的愿意。平台将赠品作为退还价差时应予扣除的部分,但未就价格保护条款的内容进行显著提示,而在消费者提出保价时却强制其接受赠品,则限制了消费者获取全额价差补偿的权利,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是否需要赠品的权利,在法律上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笔者认为,赠品就应当是免费“无价”的,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大市场监督力度,规范赠品行为,对类似变相搭售“有价赠品”等违法行为,予以及时纠偏,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退还应有的差价,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平台及经营者应当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对消费者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条款,应通过各种手段作出更为明确的提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总之,“保价”不能沦为空头支票,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作者: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