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带教、轮岗实习、培养期内直升管理岗……以培养公司未来领导者为目标的管理培训生岗位,因为明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备受应届生青睐。然而,不少求职者发现,一些“看上去很美”的招聘岗位,却让求职者踩“坑”。(7月11日《工人日报》)
眼下,又到一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季”。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尤其是今年首次突破千万大关,毕业生人数高达1076万,严峻的就业形势让很多毕业生希望自己能顺利求职、入职。
在“求职难”“入职难”的双重背景下,各种就业培训、就业招聘的广告便铺天盖地,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就业培训、就业招聘这块“大蛋糕”,设置层层套路,布下多个陷阱,引诱高校毕业生“踩坑”,骗取钱财。
据了解,眼下“求职陷阱”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虚假宣传”。有的宣称 “主管带教”“实习岗转正”,甚至是“培养期内直升管理岗”,致使很多涉世不深的高校毕业生深信不疑,而掉入了不法分子事先设置好的“坑”里;二是“套路贷”。由于一些刚刚毕业的学生口袋中没有足额的资金,一些不法分子便诱骗毕业生加入各种“培训贷”“助学贷”,让许多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背负高额债务,有些大学生甚至还遭遇过暴力催收。三是“收费跑路”。一些学生在这些网络平台报名后,还没开始实习,甚至连公司在哪都不知道,就被要求交纳各种费用,一旦交了费就再也联系不上该公司了。上述种种“培训陷阱”,不仅严重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更是涉嫌诈骗,触犯刑法。
因此,笔者以为,要防范毕业生求职“踩坑”,还需“多方发力”。首先,平台要“发力”。平台的运营商要积极承担起严把关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查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资格,涉及招聘、培训的必须实名登记,切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让无良广告发布者混入其中,忽悠、坑骗广大毕业生。其次,监管要“发力”。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法者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机制,让不法分子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发力代价”。其三,高校要“发力”。高校在学生走出校门前,应积极组织开展必要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强化学生的反诈意识,帮助学生掌握一些必要的防骗知识,避免轻易“踩坑”。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学生一旦遭遇求职“踩坑”,应积极大胆地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笔者相信,只要平台、监管、高校,包括高校毕业生,都能形成联动,共同发力,就一定能防范毕业生求职“踩坑”,不再被忽悠和欺骗。
作者: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