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货,不再是线上购物的专享权。据澎湃新闻报道,南京市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突破1万家,目前累计完成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数量21.47万件,退货金额1.13亿元。《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近日发布,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并明确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给予消费者充分选择权和后悔权。(中工网)
其实,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江苏开启的先例。2021年3月,江西推行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让消费者线下购物享有“后悔权”,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今年10月1日起,济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现场推广活动。今年3月,北京也推出8家线下无理由退货示范店,且无理由退换货期限为自售卖之日起14日内。
在规定时限内、不影响二次销售前提下,享受“想退就退”,这是适应新型购物模式出现的线上“行规”。消费者在线上交易中只能凭图文及视频介绍来了解商品,收到货物后可能觉得货不对板,“不满意就退,理由不必说”的准则由此诞生。无理由退货成为很多消费者网购“护身符”,极大地降低了维权成本,还提高了网购的灵活便捷性与购物舒适度。然而,目前大多线下实体店却一直没有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要退货必须要有质量问题,否则就是没商量的“不退不换”。
实体店向“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模式看齐,营造令消费者更加安心和放心的售后环境,是大势所趋。消费者在实体店选购,也有因一时冲动或是看走了眼、买回商品并不称心的情况。退货无忧,减的是消费者的顾虑,增的是商家的信誉和口碑。不少率先探索“买后可退”的商场,已经尝到甜头。如今,一些城市、商家先后推行“7日无理由退货”,无疑是实体店以诚待客、市场发展着眼长远的表现。事实上,在电商网购对实体店构成冲击的大背景下,实体店对无理由退货的抗拒,将成为制约实体店发展的“拦路虎”,容易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引发更多的争议和纠纷,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获得感,进而干扰实体店本身的服务品质和发展信心。能不能提供好的退货服务是实体店竞争力的表现,越是为消费者权利提供“强保障”,越是能促进商业文明发展进步,实现商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双赢。
当然,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边界,“无理由退货”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代表消费者可以完全不顾商家的利益。不少消费纠纷显示,在交易后的商品已被明显使用过的情形下,个别消费者仍然要求退货。监管部门应该警惕,“无理由”退货不是“无条件”退货,更不是“无理”退货。由此,还要明晰的是,以法律或条例的形式来推动落实,或制定细则来规范退换货行为,不能放纵滥用无理由退换货,令商家合法权益受损,扰乱市场秩序。
线上线下退货方式的融合,有助于通过重申诚实、公平的交易原则,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店,既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保证,把实体购物变得更方便、舒心,也能弥补实体店的一些现实短板,增加对消费者的粘合度,增强实体店的市场竞争力。最终促进公平交易,实现消费者利益与实体店利益的双赢。
作者: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