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在库里,体验在“路上”谁给消费者“加急”?

2022年11月29日 16:25:27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韩东林 编辑:文骥

  “双12”都快到了,“双11”下单的商品竟还没收到……最近,一些消费者发现,买的东西并非堵在路上,而是商家压根没发货。问题的症结,原来正是超长预售制。商品预售制,是消费者在产品上市之前预先付费,商家在预售达到一定数量后,才投入正式生产和发货的模式。之前,该做法仅限于部分工艺复杂的商品,但近年来电商平台纷纷开启预售促销,因超长周期产生的购物纠纷与投诉屡见不鲜。( 经济日报)

  消费者选择“双十一”下单购物,一方面是能享受到商家的优惠政策,购买到物美价廉的可心商品,同时,鉴于商家适时推出更多的商品款式,使消费者拥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渴望能对心仪的新款商品来一次时尚的消费体验。当然,快乐下单的同时,也渴望能尽快地收到所购商品,让快乐体验也能够尽快落地,不但能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也能满足节日高峰期购物的心理需求。

  但不良商家暗设的“超长预售”陷阱,却让许多的消费者的这种消费渴望和需求成为了泡影,实际情况是,消费者渴望得到的心仪商品一直压在商家的库房里,等待着商家在达到预售的数量后才能出库,这让消费者的购物消费体验和消费快乐体验,只能一直在“路上”,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即使选择投诉,也很难达到预期目标,更多的只能是选择漫长的“等待”。

  无论是线上线下经营,诚实诚信都是经营商家不二的守则,以设陷布套的方式,挂羊头卖狗肉,欺骗消费者的购物渴望,都是有违这一守则的不道德之举。既然是采用的“商品预售制”,就应该在销售的平台及店铺广告中实打实地告知消费者,并严格界定发货周期,尊重消费者选择权。以不道德的手段将商品备货库存成本及时间成本肆意转嫁给消费者,也是对《消费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规条款的践踏。是一种明确的违法行为。

  仅仅依靠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难以对不良商家起到抑制作用,尽管消费者应该行使自己的自保权利,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但更重要的是各商业平台及监管部门应该在先期的监管上加强监管力度,明确直播销售过程中的违约要素和涉法红线,对明显是“商品预售制”的销售行为,必须有显著的识别标志,平台的后台监管也应有严格的管理程序,防止商家任意更改发货日期,并对恶意行为进行惩罚,加大不良商家的违法成本。总之,监管部门在保障合法经营商家平台经营利益的同时,更应该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责任落实到位,用严格执法的方式为消费者能够早日完成消费体验而“加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