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护航“新闻力量”值得点赞!

2024年07月04日 14:50: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殷建光 编辑:文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日前修订通过,将于今年11月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这一规定,为新闻工作者吃了“定心丸”,为地方政府和部门明确了担当,更利于用法治护航应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力量”,值得点赞。

面对突发事件,公众呼唤更多的知情权,人民需要更多的透明。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新闻报道,需要新闻工作者深入采访,及时告知相关信息,占领舆论主阵地,满足公众需求。规定的出台,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正确的策略应对突发事件,从而能够避免突发带来的困窘,尽快走上秩序井然的轨道。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一些地方管理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需求。面对突发事件,他们害怕新闻报道,甚至采取“敌视”态度,包括侵犯记者采访权益等,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不利于对突发事件进行正面处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尊重记者采访,善待记者采访,把新闻报道当成一种推动力,而不是当成工作的阻力,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把事情做得更好。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突发”,往往是长期积累的“爆发”。面对突发事件,各种谣言往往随之“喷涌而出”,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往往会爆发更大的突发。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及时奔走,通过新闻报道反映民生,发现问题,疏导情绪,从而让突发事件不继续发酵变坏,最终打开那扇面向公众的“窗口”。

用法治护航应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力量”,是社会的进步,是文明的升腾,新规定必将助力新闻事业更好释放促进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助力政府部门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向着人民期盼的方向发展。

作者: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