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管这些小区里的“钉子户”?这是长春市民陈先生纠结已久的问题。陈先生口中的“钉子户”是他家小区里停放多年的几辆“僵尸车”。 记者在长春市高新区怡众名城小区内发现4辆“僵尸车”,车身锈迹斑斑,车内堆叠一些杂物,由于长时间搁置,轮胎已经变形,而且其中两辆车有明显撞击的痕迹。近期,长春市正在组织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提升专项行动,其中清理“僵尸车”1700多辆。(9月10日吉林新闻网)
车辆因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形似“僵尸”,人们形象地称之为“僵尸车”。在城市的背街小巷或者小区内,经常会发现一些“僵尸车”,车身破旧、轮胎干瘪,长期停放,有碍观瞻。随着停车泊位日益紧张,达到报废标准或弃用无法驾驶的“僵尸车”,越发受到关注。
“僵尸车”,灰头土脸、长期弃用的车辆,不仅大煞风景,而且加剧交通拥堵,妨碍人们出行,甚至占据消防通道,滋生安全隐患。有专家表示,汽车长期不用,容易造成燃油泄漏乃至挥发自燃,旧电瓶里大量的铅、硫等物质,也会在存放空间形成大量有害气体。“僵尸车”现象的出现,既有车主自身的原因,如车辆报废后未及时处理、车辆被遗弃等等,也有管理层面的原因,如停车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执法力度相对不足等。长期不动的“僵尸车”侵占公共空间,影响公共生活秩序,严重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成为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一种顽疾。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台过政策举措,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却难以断根。目前,对“僵尸车”的处理没有明确的界定。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私家车是私人财产,尽管“僵尸车”长期停放无人管理,但是贸然处理会侵犯公民的财产权。缺乏法律定性和处罚依据是“僵尸车”治理难的重要原因。
完善立法,为治理“僵尸车”提供法律支撑。各地交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因地制宜,出台发现、处置、登记、究责制度,明确交警、城管、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为合理处置“僵尸车”提供支撑依据。长远看,应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僵尸车”车主责任和处置措施,细化“僵尸车”处置规范和流程,并根据“僵尸车”放置位置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处罚方式,为治理“僵尸车”提供法治保障,有效遏制僵尸车泛滥。
消除“僵尸车”,须强化源头治理。“僵尸车”的形成,很大原因是源于车主的主动弃置。由此,应加快完善二手汽车交易体系,在“以旧换新”的同时,推动老旧汽车进入二手交易市场,让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老旧汽车流动起来。同时,要优化车辆报废方式,简化汽车报废流程,降低汽车报废成本,鼓励引导车主依法处置报废车辆,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的产生。
治理 “僵尸车”须走出“僵化思维”。随着城市治理日趋精细化,无论是从守护公共安全、维护市容市貌的角度,还是从盘活公共资源、服务百姓民生的角度,城市管理者要破除“治理盲区”的僵化思维,创新思维整治“僵尸车”。进一步完善车辆报废制度,依法强化车主责任,实现报废车辆的“应废尽废”,完成废弃汽车治理专项工作,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优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与环境品质,还道于行、还路于民。
作者: 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