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探店,守“真”才能致远
2024年10月18日 14:50: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朱波 编辑:崔凤娇
“谁懂这一口糯叽叽的含金量”“不容错过!我不允许你们还不知道有这么好吃的宝藏店”……据媒体报道,近年来,网红探店成为一种流行的营销手段,在带火了一批“网红店”的同时,不少探店行为也被指“打擦边球”,各类“注水”探店,虚假“种草”,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时有发生。探店的背后有哪些法律问题?如何规范探店行为?
毋庸讳言,伴随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新开酒楼饭店尤其具有特色创意招牌菜的店家,总想变成“网红店”,让“味蕾经济”持久“香”下去。于是,便开动脑筋、挖空心思,请来拥有粉丝量较大、在本地颇具影响力的网络达人,实地探访店铺,从美味的菜品、良好的地理位置、优雅的环境、人性化服务……独特探店等测评推荐的代入感,恰好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信息的现实需求,便于消费者更真实、全面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通过发布探店视频引来消费者前往其所体验的店铺进行“打卡”的广告模式,带动新的消费时尚,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网红探店,守“真”才能致远。时下,不少消费者在外出就餐前,习惯性将网络达人“精准投喂”的短视频,作为消费参考以至于去“拔草”,本是一种充满期待的消费模式。然而,现实却往往不尽如人意,甚至于事与愿违,探店行业乱象丛生,“拔草”常常变成了“踩坑”。基于此,网红达人探店,守“真”才能致远。
兴趣分享与商业广告虽然同处于网络空间,但二者之间的界限比较分明,千万不可浑水摸鱼。如,去年5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显著标明“广告”字样。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其基本性质,也为网络达人探店类广告业态划定了法规“红线”,部分探店达人利用网络影响力发布具有广告属性的视频,通过作出优质评价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其行为不仅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消除违法宣传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探店网络达人首先要认真履行广告审查义务,主动承担互联网广告主体责任,让探店经济真正做到种益草、拔害草,切实维护新业态良好消费环境;其次是网络平台要按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审批把关管理规则,建立针对达人的信用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探店网红达人实名认证制度和探店内容预审机制,规范探店网红达人的个人行为,尤其对实为广告的探店视频要细化探店视频法律属性,严把探店内容预审机制,坚决把违规探店视频拒之门外;再次是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探店乱象的查处力度,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对违规行为要做到整治与宣传同步、处罚与教育并重,并形成有效震慑,真正为探店行业校正航向,规范互联网营销新业态,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朱波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