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工具造假无异于谋财害命
2024年11月06日 14:45:17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何勇海 编辑:田莉
火灾发生时,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可将浓烟中的有毒气体一氧化碳,转化为对人体无害的二氧化碳,是保护生命安全的重要救生工具。但这种能救命的装备竟然也敢造假售假!央视记者发现,在多个网络平台都有宣称“有效期3年”“应急30分钟”等内容的防火防灾面具出售,价格相差悬殊,最高50元,最低只要几元。这些商家出售“国标”和“非国标”产品,“非国标”就是偷工减料的假货。商家强调,即便是出售假货,也会在外包装盒贴上“3C”认证、执行的国家标准等产品标识,消费者很难辨别真伪。(11月4日央视网、上观新闻)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又名“防烟防毒面具”。很多人认为火灾中的遇难者死于大火灼烧。其实,早有消防部门透露,在火场中约80%的遇难者是被烟熏死的。换言之,火场中真正的第一杀手是浓烟。而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则是通过过滤装置吸附、吸收、催化及直接过滤等作用,去除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供人员在发生火灾时逃生用。但这种救命工具也敢造假,岂不是谋财害命、丧尽天良?
不由想到,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灭不了火的灭火器”在市场公然兜售,销售人员振振有词地说:“如果你拿30块钱一瓶的,可以给你保证灭不了火的,你越灭,火还越大。”被曝光的厂家将灭火器中的有效灭火物质占比降到50%甚至20%,大大削弱了灭火器的灭火能力。今年6月,《新京报》又报道了“灭火宝”“灭火球”“灭火花瓶”等网红灭火器大多灭不了火。这些造假行为均让人震惊和痛心!火灾猛于虎,人命大如天,救命工具岂能视为儿戏之物?
消防产品为何总有造假现象?罪魁祸首当然是黑心厂家和销售商家,他们利欲熏心,不惜铤而走险、知法犯法。比如,在“灭不了火的灭火器”事件中,央视记者调查了一家专门从事灭火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说他这里可以定做非标灭火器。正规厂家竟定做假货,不是利欲熏心又是什么?这是不是从侧面证明,一些假的“防烟防毒面具”为何居然也贴有“3C”认证标识,该标识属于国家强制质量认证标识,不可自制,更不可随便往产品上面粘贴,假的“防烟防毒面具”贴有该标识,实在值得深思。
据央视报道,一些学校、商超、办公楼都在使用假的“防烟防毒面具”。由此也可以说,有需求就有供给,消防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也与有些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节约成本有关,他们总怀有“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拿偷工减料的假货当摆设,知假买假,应付相关部门检查,不惜拿生命安全当儿戏。
因此,整治消防产品领域的造假,需要从两端发力、双轮驱动。一方面,各地各级消防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消防产品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对消防产品销售单位的货源途径是否正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行封存,对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并开展假冒伪劣产品溯源,对生产者施以重罚。早有专家建议,要从制度设计上提高消防产品造假的违法成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是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公然拿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玩笑,决不能轻饶。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应严抓严惩需求方。把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安装在人员密集场所,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相当的现实火灾危险性,后果不堪设想,毫无社会责任。如此为追求一时利益而无视生命财产安全,完全是站在维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对立面。消防部门等要对使用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严肃追责,以产生较强的震慑作用,这样才有利于进一步净化消防产品市场。
相关部门也要教育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责人,消防产品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合格的产品、过硬的质量,才是最靠谱的保障;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不仅起不到正常的防灭火作用,还可能因此延误灭火救援,导致更严重的火灾事故。祸患常积于忽微,不要让一时的大意,成为永远的悔恨。
作者:何勇海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