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民信息安全,快递信息不应止于“表面加密”
2025年05月12日 15:13: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崔凤娇 编辑:崔凤娇
近日,“网络开盒”事件持续升温,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话题引发社会关注。然而,在网购这一庞大链条中,快递面单正悄然沦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引发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深深担忧。
信息化时代,快递面单虽小,却承载记录用户的姓名、电话、住址等核心隐私。其流转环节涉及商家、物流企业、配送员等多方主体,犹如一条信息传递的链条,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都可能使个人信息“裸奔”。如前不久,贵州省龙里县某快递公司装车员,在金钱的诱惑下,偷拍快递面单,将数千条隐私信息上传至网盘进行非法交易;陕西西安的王女士也发现,部分不法分子专门收集被丢弃的快递包装,通过面单上的姓名、电话、地址等核心信息拼凑用户画像,实施精准围猎;更有消费者网购计生用品后,因信息泄露收到外卖员的骚扰短信……这些案例揭示,快递面单已成为精准诈骗、恶意营销等黑色产业链的“原料库”。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法律明文规定不可为,为何仍有个人或企业把个人信息当作“共享资源”?为何技术防护屡屡败给人为漏洞?究其原因看,技术漏洞与管理松懈、监管不力是隐私泄露的重要因素。
从表面上看,外卖快递行业已经普遍采取隐私保护措施,如虚拟号码、数据脱敏、隐私面单等,为个人信息筑起一道道“防护墙”。但这些防护措施在实际操作中漏洞百出。一是技术防护形同虚设,部分平台骑手或快递员在端口页面可以看到用户的真实手机号码,即使有些平台打电话显示虚拟加密号码,但是反复拨号后有些会显示真实号码,而短信可以直接发送至用户真实号码上;二是权限管理松懈,部分配送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超出配送必要范围的信息,甚至配送员离职或调岗后,其历史访问权限未及时清零,缺乏动态监控。三是法律滞后和监管不足,法律对隐私泄露的打击存在滞后性,监管部门对平台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行业内部监管缺位。
隐私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数字文明的伦理基石。外卖员的骚扰短信、快递面单的敏感信息、平台系统的权限漏洞,看似小事,却如蚁穴般侵蚀公众对数字服务的信心。这些泄露的信息在灰色地带被明码标价交易,一旦流入犯罪团伙手中,极易引发“破窗效应”,给用户带来极大困扰与损失。隐私无小事,它关乎每个人的尊严与安全。构建起坚不可摧的“隐私安全网”,势在必行。
快递企业作为信息保护的重要责任方,应压实主体责任,履行数据安全保障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强化加密技术,对用户姓名、电话、地址等敏感信息实施去标识化处理与动态加密防护,建立常态化系统漏洞排查机制,对内部人员权限实施“最小必要+动态验证”的精准管控,从源头上杜绝信息泄露的风险。
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丢弃快递包装前,仔细涂抹或撕毁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及条形码,确保个人隐私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同时在上网、购物等时,避免使用真实信息注册非必要会员、“一键授权”式登录等,给自己的隐私信息加上一层“防护罩”,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多次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企业加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加大罚款力度,对不合规的企业加重处罚。同时,政府部门应考虑出台相应规范,明确平台、商家及配送服务提供方的责任。比如在《快递暂行条例》中增设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保护专章,规定商家不得将物品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给配送服务提供方,配送服务提供方无权查看物品信息、消费者真实手机号码等,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作者:崔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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