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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执业药师“挂证”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025年06月03日 15:12:42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潘铎印 编辑:崔凤娇

近期,国家医保局对全国定点零售药店4月以来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部分药师姓名(对应同一身份证号)出现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明细中,可能存在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的违规情况,共涉及24个省份、23997家定点零售药店、9563名药师。5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挂证”等情况开展核查。 

挂证是指执业药师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其他药店或单位,而本人并未实际在岗执业,药店表面上配备了执业药师,实则有影无实。近年来,药品监管等领域挂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健康发展,扰乱了行业市场发展秩序,给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

挂证行为严重违背了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作为药品行业专业人员,执业药师有责任确保药物品质合格、安全有效,并为患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挂证行为则可能导致药品质量下降,患者用药风险增加,对患者生命安全构成威胁。2017年4月,国家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集中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等领域的挂证现象。此后,多地也纷纷开展了执业药师挂证整治行动,虽然治理取得一定效果,但在利益驱动下,“影子药师”依然存在。驻店药师本应在岗提供用药指导,但现实中却存在人证分离现象,导致患者用药安全缺乏有效保障。

小药片关系着大民生。国家基于用药安全,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成为药店经营许可的基本条件之一。我国《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应至少配备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定点零售药店所在地。驻店药师应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兼职。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药店和医院药房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目的就是用专业力量为用药安全设卡、为医保基金把关,绝不容挂证歪风威胁群众健康防线。守好公众用药安全,驻店药师是第一道防线,彻查挂证等乱象,方能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医保基金安全和广大注册药师合法权益。

重拳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执法,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挂证行为,对执业药师挂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对违法个人和经营单位严厉惩治,按照规定顶格惩罚,提高挂证行为的违法成本,重拳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乱象,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铁腕手段斩断挂证利益链,将挂证人员和企业纳入征信黑名单,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无小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对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行为的监管,将执业药师挂证纳入常规化管理,以更严厉的手段,更大的力度整治挂证行为,营造职业资格健康发展良好环境。加强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其自觉抵制挂证行为。加强管理制度创新,破除利益固化藩篱,让每一张药师资格证都经得起检验,每一家药店都守住用药安全底线,每一位群众买药都多一份保障。

作者:潘铎印


(编辑:崔凤娇  责编:田莉  校对:文骥  审核:周牧)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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